(三)
下午上班前,她迫不及待要把成功的喜讯告诉柳青,可是柳青却不在营销部,一个下午也没有见到,她想大概柳青在谈业务,就没有打她的手机。实在按捺不住,就躲在洗手间里把这个消息先向妈妈汇报了。
“只要五百元钱…走路五分钟,对,是新房子,水电自理。老人的房子,很可靠,是柳青介绍的。”妈妈问得很仔细,听到是租一个老人的房子,才放心下来,为女儿租到这么合适的住处高兴起来,又一一叮嘱她要小心居住,不要弄脏了墙壁,不要弄污了厨房,不要弄坏的设备,出门睡前记得关好门窗。放下电话,不知道为什么,妈妈心里还是隐隐有点儿不安。
如霜合上手机,也轻轻抒一口气,她隐瞒了是与男孩子合租的事实。还是第一次对妈妈有所隐瞒,她找不出说服自己的理由,妈妈知道了一定会担心的。不过为什么呢?心里就是觉得那个起初满脸不耐烦,后来突然变得有点儿失魂落魄的男孩,好像是可靠的。
再给家里拨过去,那边却又占线了,她叹口气把手机装回黑裙的口袋,回去办公室。坐在电脑前,想起跟男孩说好明天签合同,这个周末就可以搬过去,可是这会儿,心里又有些茫然,不应该这么冲动,怎么可以和一个男生朝夕同处一室,这不附合自己从小到大的家教和坚持啊。
忽然之间被什么击中了一般,心狠狠跳了一下,是的,她忽然明白了,那铁门打开,本来要逃走的她,看到了男孩子随随便便穿在身上的蓝衬衫,她就被蛊了一般,恍恍惚惚地听他说:“我是刘丽芳的孙子,这房子二室一厅,不过只租一间,卫生间厨房合用。”看她没有什么太热情的回应,男孩子又说:“因为是合租,所以包水电五百块。我叫叶铿然,你呢?”他的语气非常坚定,仿佛已经笃定她会同意一般。
事实上她就真的点点头,留下了自己的名字和手机号,也记下了男孩子的名字:叶铿然。她当然知道,在永遇乐中也可以找到他的名字。
大学四年,不是没有过追求她,和让她动过心的男生,奇怪的最后都淡淡的无疾而终,有一个高高大大叫黄海的男孩,曾把她约到校园的湖边,请她做自己的女朋友,她只是说了一句我们还小。那男孩子后来转学离开这座城市,去了北京,临走前给她留了一封长长的信,里面有一句话让她许多年都记忆犹新:你的眼睛,始终看着我看不到的一个地方,你的心里,似乎住着一个我不认识的人,别人都无法进入你的视线,无法住进你的心。
这一刻,她顿悟,十六岁的那个有着美丽晚霞的傍晚,让一个穿蓝衣的人住进了她的心里,虽然她对他可以说是一无所知,唯一的线索是他蓝色的衬衫和黑色的短发。所以一切拥有这两个条件的男孩都可以让她动心,这个推理的结论,让她有点哭笑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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