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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章 杀戮
 山越人的村落外,影影绰绰的出现了不少人,他们利用草丛、灌木作掩护,由阿泰部落的人带路,顺利潜行到了村落外两百步的距离。

 二百多人的村子并不大,长宽各有百十步,此刻村里所有的人都聚集在中间平坝上,这些家伙断纹身、戴骨头耳环,有的男人还挂着人顶骨项链,所有人都唱着鬼哭狼嚎的歌儿,如群魔舞般跳来跳去。

 人群中间,烧起了一大堆篝火,郑子被绑在木柱上,熊熊火焰映得他的脸色越苍白。从被这些野人抓到,他已经三天三夜水米不沾牙,被折磨得奄奄一息;而且,亲眼看到那三个平坝人,被开膛破肚后砍成一块块的,放到火上烤了吃掉,从精神上,郑子已经垮了。

 想起家里的三个小孩子,不晓得老婆要怎么辛苦,才能把几个猴崽子拉扯大!可怜我的几个孩儿,这么小就没了爹!

 郑子的泪水一滴滴落下。

 阿泰指着郑子,轻声告诉楚风:今天是山越人的节日,他们将杀掉这个汉人祭神,然后吃掉他祭自己的肚皮。时间就在落的那一刻,因为山越人认为那个时候杀掉的人味道最鲜美。

 “等落?嘿嘿,你们见不到今天的落了!”楚风冷笑一声,下达了作战计划。

 6猛领二十名长矛手、十名弓手从西侧掩杀;侯德富带同样数量的人从东侧掩杀;楚风带着剩下的二十名弓手、二十名长矛手从南边强攻…北边就不需要了,二十丈高的悬崖,要是谁能跳下去而不死“仁慈”的楚大爷就放他一马好了。

 听了这个计划,大家点头表示懂了,只有阿泰打着手势:“我滴,平坝人,要打仗滴,嗯?嗯?”

 楚风摁住跃跃试的阿泰:“我滴,打仗的干活;你滴,望风的干活!”然后对手下两员大将说:“猴君,6君,悄悄滴进村,打滴~不要!”

 侯德富带着士兵潜到自己的战位,心头还在犯嘀咕:怎么今天楚大人说话和阿泰头人一个调调,滴过去滴过来的?貌似和结巴呆一块,呆久了也会变成结巴。嗯,我以后要离他们远点。

 村中。“晚宴前地狂”还在继续。太阳已经快要到山巅了。人们互相传递竹筒。喝着自酿地米酒。如痴如狂。

 莽岳十分得意。当上村寨地头人以来。他带领战士们四下劫掠。为部落打下了赫赫威名。不管是平坝人还是山越人。都害怕他地强大。现在已经有附近部落地青年零星前来投靠。部落地兴盛。似乎已在眼前。

 要知道。在两年多前。部落战士甚至打下了一个汉人村子!

 汉人地好东西真多啊。漂亮地布匹、珍贵地铁器、醇香地美酒。以他们地怯懦。怎么配享用这么好地东西?可笑那个愚蠢地白胡子老头。大概是汉人地头人吧。跪在自己脚下苦苦哀求。说要用钱财买全村人地命。

 哈哈。我英勇地莽岳。当然不能让他如愿。想起汉人少女白晰地身体。在那具人身体上**之后。再把她烤吃掉。莽岳地眼神变得血红。

 他又看了看木柱上地郑子。可惜。是个男地。少女地味道。比男人好。

 不过其他人的“口味”没有这么挑剔,此时的山越人,不管男女老幼,看着绑在木柱上的汉人,就像看到了一大块儿香泽金黄的烤

 没有人想到,末日即将来临。

 “呜…”苍凉浑厚的海螺号角吹起,声音响彻整个山谷。

 这是平坝人进攻的信号!山越人纷纷从微醺的状态清醒过来,拿起武器准备战斗。

 哼,懦弱的平坝人也敢来山越的地盘撒野,今天要把他们都杀死,串到木柱上烤!山越村寨的头人莽岳大声呼喝着,号召战士们集中到自己身边,山越人的武器从不离身,八十多个族中最强壮的战士,很快拿起弓矛站出来了。

 似乎东边的敌人喊声大些,莽岳拿着鹿角矛往东一指,一群人就纷纷的冲了过去。

 看到了,对面的敌人竟然是一群汉人!莽岳的至尊心受到极大的侮辱,平坝人来袭就够让人丧气了,居然是汉人打上门来,我呸,怯懦的汉人也配和我们山越勇士较量?!

 “大家冲啊,杀光汉人,吃掉他们!”

 山越人像打了血一样兴奋,哇哇叫着往前冲。但是他们很快现这伙汉人的不同寻常:敌人的箭矢,能够从想像不到的远距离来!

 为什么汉人的弓能这么远?这个距离,至少是山越弓箭的三倍!

 山越人以猎鹿为生,他们的弓是单木弓、箭头是青石磨制,打猎时总是花很多时间慢慢潜行到鹿群十多步远的地方,然后暴起击。他们完全不能想象汉人的双曲复合弓和铁叶狼牙箭,能够在一百步的距离上倾泻火力!

 侯德富非常惬意,他面对的敌人,不懂得结阵、没有盾牌、没有铠甲甚至连衣服都没有,汉军强弓收割他们的生命,比用镰刀割水稻还要轻松。

 尽管弓手的击准确度不高,但对付这些野人,足够了。一**带着死亡尖啸的箭矢,不间断的落到山越人中间,十名弓手,一轮齐总能带走两三条生命。

 短短的一百步距离,至少有十个野蛮人永远的倒下了;负伤的数目更多。

 侯德富觉得,剩下的战斗应该不会太吃力。

 莽岳快要疯了,他辛苦训练出的勇士,被敌人轻轻松松像猎鹿一样杀掉,就是目前的损失,也会使部落的根基动摇。

 必须杀光汉人,重新建立威信,否则,附近的敌对部落会掉我们的!

 在卫士的掩护下,莽岳终于冲到了单木弓的程内。他早已把弓箭拿在手中,此时用尽臂力把弓拉到满圆,飞快的开弓、箭,石质的箭头泛着一缕青光,直奔领头的汉人而去。

 钱小正巧站在侯德富左前方,他想用长矛拨打箭矢,不知怎的脚下一个趔趄,身子一歪正巧挡在箭矢前进的轨迹上。

 完了!

 正中口,一阵剧痛,钱小浑身一震,痛苦的闭上了眼睛。

 “胆小鬼,快起来,装什么死!”侯德富提着钱小的耳朵,把他从地上扯了起来。

 见他一幅魂飞魄散的样子,侯德富脸色一整,难得的严肃:“不过,还是谢谢你替我挡那一箭!兄弟。”

 啊,我没死?钱小浑浑沌沌的站起来,看看自己身上没有一点血迹,只是口像被人打了一拳似的,隐隐作痛。

 多亏了楚风在村里征集的棉甲…其实就是冬天的厚棉衣。在作战前一刻才穿上,对身体活动影响很小,防护力则足以抵挡鹿角矛和青石箭,唯一的缺点就是现在刚七月,天气很热…

 “死”过一次的经历,反而让钱小完全抛弃了所有的恐惧。

 一个山越人挥舞着鹿角矛,幸运的躲开了三支向他的长箭,血红着眼睛冲上来。他呲着一口白森森的尖牙,

 看着扑上来的敌人,钱小低吼一声,钢矛没有任何阻力的刺进了山越人的腹部,比烧热的小刀切黄油还要顺利,此时敌人的鹿角矛离自己的口,还有两尺的距离。

 看着鲜血飞溅,看着敌人不甘的倒下,看着他腹部伤口冒出的血泉,钱小忽然觉得自己以前是个傻瓜。

 原来杀一个人这么容易,原来死亡一点儿也不可怕!那个曾经懦弱怕死的人,真的是自己吗?

 钱小只觉得喉咙管里有一种强烈的冲动,想要仰天长啸,又想要大哭一场;但他什么都没有做,只是起长矛,继续和战友们并肩战斗。

 只有杀戮,能够内心的冲动。  M.mHUa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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