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贼论”与“诬论”
中国文化实在是博大
深得紧,举个例子来说罢“因为做了亏心事受到良心的谴责和担心东窗事发而魂不守舍”这句话,要用外国语言来翻译,那一定是要罗嗦得至于不堪的;但到了中国语言里,我们只用了轻轻巧巧的四个字——“做贼心虚”就说得清白了。这个是一定要让外国语言“自惭形秽”的;以此,这四个字“真经典”
虽说在中国,经典的东西多半都是会遭到嘲弄的,但这四个字一向好象运气颇佳,居然能得大家信奉至于今
而尚不见有“嘲弄”者。于是这“大家信奉”也就有了个最后的结果,也就是不但“做贼”是一定会“心虚”的,而且但凡“心虚”者,那就一定是“做贼”了:既没做贼,奈何心虚耶?多么理直气壮哉。
这个本来也只是中国人的“贼论”但从公元2007年——或者更早——起,这“贼论”被推而之,于是就产生了中国人的“诬论”
所谓“诬论”者,也就是诬陷了某人,而这“某人”却不能出面澄清诬陷:你一澄清,也就是证明你“心虚”——澄清正是掩饰事实真相的手段,至少在咱们大部分中国人的逻辑里如此——;而既然“心虚”那自然就是我的诬陷并不是真的诬陷,只是陈述某个事实。而我们中国人一向是特有“正义”的,我陈述事实居然被你反驳,那么,实在不好意思得很了,正义的怒涛也就成了阁下的葬身之地了。
其实谁都知道,对于恶意的诬陷,是一定要回应的,这正是人情之常。倘有人认为不应该回应而应保持沉默,那么你不妨去诬陷他一诬陷,看他是真的沉默呢还是暴跳如雷而立马回应。我想那一定是后者了。因为沉默本就是默认的一种表现,你的沉默自然就更证明着我的所谓“诬陷”正是陈述事实了。
以此我经常觉得在中国的做人之难。对于加诸你的诬陷,你沉默你自然完了,你要回应,你也就完了。这意思也就是说,只要你不幸被人诬陷了,那可就真的是跳进黄河洗不清了。古人经常教诲我们说是“君子不处嫌疑之地”我总觉得莫名其妙——他们不是说什么“身正不怕影子歪”的么,处一下“嫌疑之地”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莫非这“嫌疑之地”一处,不但影子是要歪的,连这身子竟然也要不正了么?我现在才知道,原来还是古人聪明得多,夫嫌疑之不可处者,因为这一处,嫌疑也就不再是嫌疑,而是再也无可争辩的事实了。要想在中国生活,这个道理是绝对要弄明白的。
之所以会有这么些想法,只因为区区在下不知觉间竟然也被小小地诬陷了一把。自然,对于咱们小人物的小事情,这个是不足为人道的——要是不小心把别人的大牙给笑掉了,岂非大罪过耶?
可是对于不小的人物的诬陷呢?——突然就想起来了不久前贾平凹先生对“嫖娼事件”的回应,一时间不是就有那么多的
“贼论”与“诬论”的崇奉者们大泼冷水,说他的回应正是说明了他的心虚的么?真是为贾平凹先生感到可悲:沉默吧,不行;回应吧,也不行。真是没法子可想了。
但是想一想,却也实在没必要感到什么可悲的:在咱们中国,这个又是另外一个事实常态的存在,要来为这样的事情吹胡子瞪眼睛,又有什么意义呢?大概还是古人说得有道理:“君子不处嫌疑之地”我不与你任何人有关系,我看你还有什么理由来诬陷。自然,这大概就很有点消极的了,可是为自己想想,实在也没有更好的法子了,姑且就去相信一下“身正不怕影子歪”那些吃
了饭没事干热中于诬陷诽谤的人,就让他去诬陷去诽谤吧。何况,那些动辄就去诬陷诽谤人的人,跟这样无聊的人生气,实在也只是在无意中自己贬低了自己。什么
“贼论”与“诬论”,都由它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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