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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家伙
   小家伙是儿子的一只狗,也许它还有别的名字,但我喜爱叫它小家伙,这是因为它初到我家时给我的第一印象,小小的,弱弱的,比一只手掌大不了多少,还未发育全,甚至透过能看到淡红的皮肤,胆小惧声,很怕冷。

 初的天气已经暖了,它却常常因为怕因为冷浑身发抖,我第一次见叫它小家伙时,它抬眼看我,在它眼神里我看出“同意”两字,此后就一直叫它小家伙了,不久后只要我呼喊“小家伙”一声,它便飞快跑来摇尾嘴摆脑袋,表示它完全能听懂我的呼唤。另一方面,叫它小家伙是我不喜爱出身论,这条小狗显然出身不怎么高,甚至有可能是被遗弃的,给它冠什么样的名字合适,我想不出,狗本无名,是人因为自己的喜好才给它们命了名,那么狗呢?人是不考虑的。叫它小家伙也不失掉它的狗,只是因为它小才这么叫的,而不赋予人的意志。

 它来到我家时还不到出窝时间,吃东西很不老练,一手指细的火腿肠看来简直就没办法下口,常常面对这美味食物无奈的叫着,无奈之后咬了半天火腿还是火腿,儿子只好给它切成黄豆大小的丁,即使如此也要慢慢咀嚼半天才算进完这一餐。儿子很喜爱它,大约人天生都有一种保护弱势的善良心,孩子们喜爱养小东西,除那玩意的可爱外,还能足孩子保护弱者的情感。我本不赞成儿子养这些猫猫狗狗的,住进楼房也就有了限制,光洁的地板被污了不清理是心理负担,清理又太麻烦,况且我不是太勤快于做这些事的,但既然已经收留它了,也不忍心再弃到外面。最终和儿子约定,狗的卫生就是他的卫生,所有狗的污染都得由他负责。儿子爽快答应下来,但对我说的“狗的卫生就是你的卫生”这句话耿耿于怀,要我纠正,话已出口入耳,怎么纠正?收得回么?他只好认了。

 儿子自从有了这宝贝,就和它亲近的不得了,为它做窝,洗澡,喂食,小家伙在他的照料下渐渐健壮起来。大概是半个月后,它已经行走稳健,能独立吃掉整的火腿肠,也像线团般在地上滚来滚去了。感情是慢慢培养的,下班回来,喊一声“小家伙”它便飞快地跑来围着我的脚嗅一阵,呱呱地叫着,发出的是很亲昵的声音,所以下班回家那声“小家伙”也成了我的习惯。儿子对它更是百般照顾,上完课就领它到外面晒半小时太阳,喂食,洗澡,陪它游戏也更多。我很担心这会影响到儿子的功课,但又想这也是培养他爱心的一面,也只好作罢。

 小家伙仍然胆小,一尺多高的沙发,放上去之后它竟然下不来,哼叫着满沙发跑就是没勇气跳下来,我们尽情地嘲笑够它的无能后才放它下来。但对于它的嘲笑并不使它羞怯,这么无能,却要向我们争取权利了。晚上我们休息了,它便在黑暗里呱呱叫着,走到边,呱呱叫着,或者伸出爪子扒着沿不肯离去。大概那意思是抗议我们享受了温暖柔软的却要它睡小盒子吧,如此的吵如此的吵,完全漠视我们的呵斥。在白天,如果它弄了东西呵斥它时它就夹着尾巴缩起来,也明白自己在受批评,但晚上就不同了,任凭我们怎样呵斥它还是不离去,被迫无奈,只好将它放上来,那时它便激动得摇头摆尾不知道该如何表达,绕来绕去转很多圈才安静下来。这样的日子不过几天,它又要进步了,感觉冷的时候就要钻进被子里,儿子容忍并接受了这要求,及至现在还没洗去它的坏毛病,晚间醒来时它常常已经钻到被子里了,据说这些小玩意卫生搞得不好是会传染皮肤疾病的,虽然也告诫过儿子,但他并不悔改,如人小时候肯朋友一般,只求义气相投,那管谁高谁低。

 这样的过了个把月,小家伙已和我们相处的自然而多趣,好奇心也在一天天增长,花盆里的花,厨房里的蔬菜,拖把,扔在地上的一片纸,都是它的玩具。而它最喜爱的是我的一只旧网球,常常见它将网球推着满地转,仿佛那网球比它还要活泼一样,我们也见到两只球在地上滚来滚去。吃了饭闲时,很有兴致的看这游戏半天,心中的烦忧忘了大半。

 动物是通人的,也有自己的语言和思维,有时甚至非常复杂很多物种都有丰富的心理世界,只是各自有着不同的交流方式和渠道,很多时候无法互通,这使得我们人类常常以为动物不会说话,所以也无视它们。比如大家看街上的一只狗,很难想到它也可能有着多么不凡的经历和复杂的精神世界。

 这只小狗和我们相处久了,便能用自己独特的方式与人进行交流。

 如果某次儿子忘记给它食物或者有时它饿了,就会跑来围在你脚边呱呱地叫,直叫到引起你的注意,然后领着你走去食碟边,不停摇尾巴,看看碟子再看看你,嘴里发出亲昵的呱呱声;渴了的时候不但要领你去食碟边,还要看看饮水机再看看碟子再看看主人,并且伸出舌头那碟子,或者自己的嘴边,以此表明自己是多么地渴;如果他独自玩得累了感觉无聊时,想要睡觉了,但又不甘寂寞去那小盒子里,便要来到人身边,立起身来,双脚搭在人的腿上,眼神里透出无比的怜爱,如果你不能理解它的用意,它就不肯离去,直到你将它抱起来,它才安静下来,并且呼噜着悄悄睡进梦里;如果它游戏得太高兴过了头,毁坏了家里的花草或者用具,我是一定要收拾它的,这时它便极乖静地卧在地上,两眼是贼贼的光,只偷偷瞟你一下两下,好象它是多么无辜一样。挨完训斥,便又高兴的忘乎所以了,过不久,照样犯出错误来。它邀宠的另一方式是后来被我发现的,如果它身上了,来到你身边后就仰躺于地,开始时我不明白它想干什么,后来就明白了,为它挠够了才肯起身,你的手表示感谢,然后又兴奋别的游戏了。小狗对人的这些粘乎依赖,大约和它过早的离开狗妈妈也是有关系的,或许它把人当作自己的妈妈了,它认为我们就是能给它温暖的母亲了吧。

 小家伙与人是如此的和谐,带给人快乐也快乐了自己,这也改变了从前我对狗的认识,这不由使我想起记忆中的那些片段来。

 小时候,我喜爱狗,这多半是因为狗的忠实也带给我安全,而且这认识又是我切身得来的感受。

 我十多岁的时候,农村进行了新的改革,包产到户,单干了,父母和姐姐们多的时候是在山上做活,家中就剩了我和妹妹。此前的泽东时代,尽管人们贫穷,但也安全,所谓小偷啊什么的这些在我们小孩子认为不安全的因素都是没有的,而解散生产队后的自由也释放了某些人的惰,小偷也生长出了,要饭的花子也时时见到了,我是最怕要饭花子的。因为在我不听话的时候总要告戒我,再不听话就让要饭的把你领去,在这种不断重复中我以为要饭的不但要饭也很要命,被他们领去了肯定就会再没什么出路,而且极可能生命也会有危险。当父母他们上山做活计时我更感受到了这种危险的严重,那时我家的狗就是我最重要的卫士了。

 记忆中我家的那条大狗浑身纯白,高高大大,两眼有神,四脚踩在地上如墩子一般沉稳有力。只要有异样的声音,它便如虎一般腾腾跑到我家硷畔上,立着高大的身子,嘴里发着呜呜的用来表示自己愤怒的声音,两眼放着光监视着周围的一切动静,那时我便会感觉很安全了。在我看来,这只大白狗呢感对付所有的任何狂妄的侵略者,这自信来自于它有过传奇的经历。我家的狗曾经因为捉到过危害庄稼的团子而左近知名。团子的官名叫什么我至今还是没搞清楚,好象极似于鲁迅先生《闰土》里提到的獾,虽然那东西我准确名字不被我所知,但它们的身量我是见过的,如狗熊般浑身长满鼓鼓的,脚爪尖利,比狗的个头还要大几分。它们是夜行客,团伙作案,最喜爱糟蹋玉米。玉米是农人的命,既是人的食粮也是喂牲口的好料,所以一般农户种的面积很大,团子却是要命的家伙,一夜里能踏倒半分地的玉米。夏夜里要睡觉前村里很多人都会敲着脸盆喊着声,到就近的地里走一走,就为驱赶地里准备进攻的团子。  m.mHua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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