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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一种简单的姿势生活
 文前:今天夜里怎么也睡不下,听着窗外的风声突然觉得兴奋、一点莫名其妙的幸福钻进思维的某个处所,那么轻盈、美妙-在这个南方微热的夜晚。

 我想还是写点文字,或许从中可以采撷一些挂在树枝上的碎片、在以后某一个同样难以安眠的夜晚拾捡起来,找到那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从224路公车上走下来,经过一个“阅报栏”沿着街道一直往前走,我就能看到有些拥挤的人群-他们在我面前走过、停住或是茫然得抬起头…这些镜头,在我经过此地的时候变得晴朗、甚至在那一瞬间我能够真切得感受到正午的阳光从头顶上直下来。我决定为自己买一盒盗版CD,来纪念这个不平凡的瞬间。

 手机天线开始不停得闪烁、闪烁…短信说:“我能忍受人海茫茫、我能忍受你在远方。”突然被打动,仅仅是因为“人海”和“远方”这两个简单的词语。想告诉她其实我现在也在善感着、也在这个午后多情得以为自己穿越了一座陌生的城市、也在为了爱情思索着该是买大号还是中号的“冰凌”…想了很久,开始按动键盘回复这条信息:“我从远方归来,却失去了方向。”

 为了这个讯息,我在夜晚把音响调到最高,翻来覆去听那盒刚买来的CD,把老狼的盗版声音印在客厅东边雪白的墙面上。失真了,所有歌曲都那么模糊着震着颤音,效果-好。

 报上说:张国荣跳楼自杀了,这不是愚人节的节目。合上报纸,我想那时侯他跃下来的姿势一定不美,一个人跳舞-我是说如果没有观众-步伐一定松懈,这是人的弱点。换成别人,比如我,也不会把这个动作得上满分。

 我决定不跳,我有恐高症。

 电话发疯似的响起来。

 “白衣,白衣…他自杀了!”麦兰简直就是我的贴身呼机,我想以后可以省去买报纸的钱。当然,电话费还是要付的。

 “我知道了。你是不是后悔那时没有在场?”

 “我在场也不行!估计那时侯警察特多,看都看不到人…对了,有没有听说罗大佑又骂娘了?真个性!…”麦兰说话的时候嘴角一定上翘、昂着头、长发披肩。

 “骂三次了,那是历史不是新闻。麦兰,拜托不要和我讲这些好不好?我不是娱乐记者-即便是,也该是我告诉你。换点深度的话题好不好?”我抬头看见电脑台上方的壁画:小王子倚着机翼,神色凝重、看着远方…

 “深度?…好啊,我同事听她姐姐的男朋友的弟弟的领导的一个什么亲戚说美国马上就要宣布战败投降,科威特军民准备庆祝胜利…”

 “拜托,是伊拉克。”

 “对!伊拉克!…外国名字难记,差不多一样!呵呵,原来你早就知道了?”

 “…”“怎么不说话?你在干什么?”麦兰一定感觉到了我的沉默,一个人说话不是一件美妙的事情,她知道。

 “我在想怎么才能让你不再说话。”

 “你就这么讨厌我?一点也不知道关心我!我不干了,以后看我还给你打电话!…”麦兰语气严厉,好象演习了一百遍般的熟练。

 “这个随便你了,不是我要你联络我的。”

 “呜呜呜…”麦兰开始卖力得哭,发自肺腑。

 “今天跟我讲了那么多,到底想要告诉我什么?”我把玩着桌子上的墨镜,心不在焉得对着话筒问她。

 “我失恋了。”

 …

 忘记她在向我哭诉什么,我只是安静得听着,并且为她的倾诉配上了略带忧伤的音乐。

 “那天/黄昏/开始飘起了白雪/忧伤/开满山冈/等青春散场/‮夜午‬的电影/写满古老的恋情/为年轻歌唱…”

 “你就不安慰我两句?”估计麦兰已经把故事讲完了,最后要听我的“总结陈词”

 “哦…这个嘛…你也不用哭,多经历几次就好了。不过,我没记错的话,上个月你已经失恋三次了吧?”小王子没有哭,他在想远方那朵玫瑰,他驯服的唯一的一朵。

 后来麦兰就笑出声来。她不是悲伤,而是在享受失恋带来的无限诗意。

 “当爱已成歌/唱歌的人已变成风景/美丽的往事飘零/在行人匆匆眼里/谁能/把一支恋歌唱得依然动听…”

 今夜麦兰会睡得很开心、很舒服的微笑着。

 放下电话,手机天线又在闪烁:“军事演习,有炮轰偏离目标,派人察,见有衣衫破烂、满脸漆黑、双眼流泪者站在菜地。问之,答:”偷棵白菜,至于用炮轰吗?‘“

 我不想笑,想喝酒。

 上次醉酒我忘记是什么日子,只记得回家时候在路旁的草坪上睡着了。

 那夜我和几个把玩文字的哥们聚在一起、很开心得把自己灌醉了。没有人劝我喝、也没有谁我喝,我想喝、一个人开心得大口喝。到最后就醉了,回家的路上我唱着歌旁若无人得摇晃着。依稀记得在清醒的时候我还念了这么一句:“我带着生命中的三颗石头/一颗是爱/一颗是情/一颗是爱情/在颠簸的路上/边走边唱…”

 后来我就不省人事。

 那时侯M不在,她要是在我一定不会灌醉自己,即便醉了我也一定不会睡在草坪上,我会在她的搀扶下给她念刚写好的诗:“在你注视的目光中/我是一朵飞舞的雪花/粘在你的衣襟/住你的发丝…”

 M是一个好女孩,好到能静静得听我说话、给我唱歌、为我煲汤…即便用挑剔的眼光找M的毛病,我想除了对我好到不能再好之外就没有其它缺点了。这样好的女孩的确难得,难得的总是最好的,所以她是我的女朋友。

 这不能用普通的因果关系来求证。只能这么理解:首先她是我的女友,然后才能用上逻辑因果-这样比较好明白。我不喜爱逻辑,所以也就论证不好这个问题,总之一点可以肯定-我们相爱。

 没有人在我身边的时候,我经常胡思想:很大程度上,我来到这个被人们称作“南方”的地方、是因为注定与她相爱才来。她在故我在。

 很麻,但却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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