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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怀乌草
 乌草者,淑娟也,宜黄人,今二十又三。丽质无华,衣食简朴。素爱人,每逢利害之事,必争先助之。久之,人亦爱之。

 十一岁时,患阑尾,匍匐于地,痛哭翻滚。父母见状,速往乡医。医见之,大惊。急命其父母扶之入室,方得救。

 是年,其母为之造链环于脖上,曰:“不可取下,此乃汝护身符。”娟许之。

 二十岁时,入南大共院,研会计。纯善,受人爱。大一,识毕,大三,与毕恋。毕者,海平也,鄱人。善文辞,温和、仁厚,素爱访友。

 初,偶皆欣,无有不谈之事。遂情深意殷。

 四月三十,其入海平家。父母初见,甚爱之。不久,知其父患肺之绝症,皆愁也。期间,娟侍海平父甚细,村邻夸之,皆谓之父曰:“好儿媳。”其父甚喜。遂待之如家媳。然每每深夜,与海平共枕,落泪难眠,是忧父也。

 不久,其父危,甚忧子。尝问娟之婚事。娟意婚予海平,恐父母怪之,乃问其母,其母闻此,痛言涕,曰:“汝业未毕,婚不可,况汝与海平皆无业,唯有从业,立事,方婚甚好。”娟听之,隐泪诺之,乃推之二三。夜,一一具言之,海平知娟,无多言。俄而,结业,娟因母之言而急于工作,将荆门,乃取脖之链环予海平,曰:“此为定情物,汝收好,视之如吾。”遂往之。

 尔后,海平父问婚事于娟,答曰:“请父宽心,吾必入父之门,待生子,曰毕夏。”父笑之。

 一月后,其父故,娟悲痛绝,竟难返见之,因困于荆门。后海平亦入,娟喜,以为大业可共创之也,待海平甚厚。不久,其母救海平出,乃与娟绝音,至今二月矣。

 自出,海平昼夜思之,忧闷忡忡,善浮想,不能专于事,是虑娟决之也。  M.MhuA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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