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把瘾就去死
2005年4月的一天,上午9时许在豫、皖
界处的一个小城镇上,中级人民法院主审法官宣布了高级人民法院的死刑执行命令:判处故意杀人犯王某(女,勾
夫害本夫)死刑,立即执行…接下来,随着一队撕肝裂肺的警车的鸣叫声,将死刑犯押赴刑场,只听到“砰”一声
响,王某七巧出血、脑浆溢出、倒在了县城南部的荒郊。
话说人世间什么奇事都有,就说“瘾”吧!酒有酒瘾、烟有烟瘾、毒有毒瘾。“
”也有瘾吗?其它方面的瘾只要稍有点人
的话就很容易戒掉。“
瘾”一旦成癖,回味无穷,想戒掉非常之难。既便便是驾鹤西去也会不断的回头、留恋的张望。
王某和孙某(
夫)两人是同村同族的邻居,家住豫东一个偏僻的农村。孙某的
子早年去逝,王某的丈夫常年体弱多病,遇到病重时经常卧
不起。两家相处甚好,不管遇到什么事从来也没红过脸,双方家庭都生有一男半女。
豫东平原是个边远贫穷的地方,大多数农家为了“小康生活”
劳力、青壮年都外出务工挣钱去了,剩下的只是老人和孩子。1998年8月间,王某、孙某也因孩子务工外出,两人在地边挨地边的自留地里施肥、锄草。偶尔相遇便拉起了家常,,一个是早年丧
的光
汉,一个是家有多病的丈夫。两人四眼相对,犹如火石遇上了铁镰刀顿时碰撞出飞溅的火花。又象久旱遇到了甘
,又恰似干柴遇到烈火,顷刻间熊熊燃烧起来。他们俩已经靠在一起了,话越说越近、越说越投机。
这时太阳已经下去了,月亮又爬出了一树高,时钟不知不觉地指向21点,劳作了一天的人们都已经进入了梦香。可这对“半路夫
”在广阔的田地间、茂密的青纱帐里干出了偷
摸狗的勾当。他们拥抱着、亲吻着、抚摸着
合在一起,那种享乐的呻
声,快
的尖叫声,谁也听不到,就连狂吠的狗也躲得老远老远的,除了夜游的东西什么都在睡着。只有月姥在作证,只有银河岸边割断的双星在观望,也只有北极星在眨着眼睛。
有了第一次
足之后他们不能自拔,只要有适合两人的土壤,就会萌发爱的火焰。草垛旁、池塘边、小树林也成了他们寻
做
的场所。为了达到结婚的目的,二人又干出了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权利的行经。
1999年国庆后的一天,孙某邀王某到距本村四公里以外的小集镇上赶集。两人酒足饭
之后,孙问王某:“你给我好了,不是要干掉你的丈夫吗?”王某说:“要弄死他还不容易!”说完两人会意的笑了。同年年11月一个晚上,被告王某用了孙某事先提供的鼠药(毒鼠强)投放在丈夫的稀饭碗里,于当晚丈夫喝下稀饭中毒死亡。第二天王某称丈夫夜得急病而死,草草入殓安葬。
二人暗自庆幸,虽没有明目张胆的结婚,但却达到了“明修栈道暗渡陈沧”的目的。他们的“
瘾”越来越大,2002年12月,他们以公开化的夫
,又悄然走进了附近的桑拿洗浴中心。两人
叉叠在一起,男在下、女在上,女人的散发覆盖着男人的腿双,男人的双眼正瞄准了女人的那两片小荷。两人相互
允着、
噬着两腿之间的东西。急促的
息声、歇斯底里的尖叫声,
作一团。如暴风骤雨、如翻江倒海、如电闪雷鸣、如老鼠偷吃灯油…
两人的狂
(瘾)之后有说不出的幸福、
足感。正当他们结伴同行出门时,等待他们的是两个魁梧的警察和一份庄严的逮捕证,谁也没曾料到,已经埋在地下三年的丈夫,竟到阎罗地府告了他们一状。苍天有眼,报应的时候到了!
预审阶段,人证、物证、书证、视听资料,桩桩、件件都摆在了他们的面前,王某、孙某供认不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判处被告人孙某故意杀人罪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王某…也就是文章开头的那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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