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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二章 公孙念悠
 “舒服啊!人生最得意的事情,莫过于‮觉睡‬睡到自然醒啊!咦?我怎么睡这里了?”

 长庚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正午时分,太⾼⾼的挂起,散发无尽的热量,‮热炽‬无比,让人流汗。

 只不过,长庚现在很纠结,昨天晚上‮觉睡‬的时候,明明是睡在了草堆里,可是今天中午起的时候,竟然是在一间房子里,而且看装饰,这房间还不错。

 外面吵吵嚷嚷,像是一个集市,光从窗户中穿过来,照在长庚的腿上,温暖非常。窗前的小桌子上,放着两个小菜,已经倒好的一碗⽔,平静的放在那里,显然已经把午餐给长庚准备好了。

 谁⼲的?把长庚从草堆里抬到这里来,而且长庚明显的记得,‮觉睡‬的时候,已经是快要天明,现在中午时分,这么几个时辰內,谁对他做了什么?

 长庚也不看⾝上,他⾝上没钱,也不怕偷,劫财是彻底不怕。长庚怕的是劫⾊!

 本来么,长庚这份姿⾊,光头,小眼睛,样貌普通,什么姿⾊也没有。可架不住有人口味特殊啊,万一真来个什么五大三耝的大姐,就好长庚这一口,长庚可不就亏大了么!

 先说好,长庚感觉的亏,不是因为五大三耝的大姐,而是自己神圣而宝贵的第一次,竟然在不知道的情况下没了,长庚是感觉这个亏!

 也由不得长庚去瞎想,因为长庚现在⾝上是什么也没穿,光溜溜的一个大男人躺在上,在之前发生了什么,一概不知,换成是谁都会瞎想。

 “吱嘎!”

 门打开,一个⾝穿合体淡蓝⾊长袍的青年走进来,剑眉⼊鬓,星眸闪现,⽪肤微⽩,俊逸非凡。在长庚所见的人当中,唯有周天才能稳胜他一筹,其他人统统靠边站。

 此人长的有些柔气息,神⾊间带着淡淡的疲倦,似乎是很久都没有好好休息的样子,可是再看他的⾝体,被长袍包裹的⾝躯,确实那么的结实,比长庚要壮实很多。

 “你醒了?昨天我路过你‮觉睡‬的那里,发现你睡的跟死猪一样。又看着天要下雨,就把你带了过来,怕你惊醒,所以给你闻了点药。让你睡了两天,而且我看你似乎很久没‮澡洗‬,所以让人把你洗了一遍。算着你中午应该醒了,就帮你做了午餐,我是过来给你送⾐服的,按照你的⾝材找人做的,应该还合⾝。你穿上⾐服,吃点东西,等会可以来大堂找我。”说完话,俊美的年轻人把⾐服扔下,关上门,离开。

 动作很潇洒,翩翩佳公子,说的就是这样的人,他与周天似乎在同一种教育下才能教育出来,那样的贵族气息,不是长庚这样的市井无赖所能拥有。

 长庚也不客气,发现这佳公子没有恶意之后,长庚就理所当然的大吃起来,没想到一睡两天,还真饿了。

 这饭菜本来也仅仅是一般,或许在普通人口中也能算上美味,不过在长庚口中,也仅仅得到个能⼊口的评价。

 ⾝为厨艺大师的传人,虽然做出来的食物长的不好看,但味道,长庚自认还是没有问题的,能得长庚可以⼊口的评价,对那厨师来说,已经是很⾼的评价。

 吃喝⾜,长庚穿⾐服,还别说,⾐服的做工真不错,至少比金刚寺的袈裟做工要好不少。⾐服穿在⾝上,也确实合⾝,这可谓是长庚穿过的最好的⾐服。

 少年时代就不提了,穷乞丐有的穿就不错。后来在齐家,下人的⾐服就别想多⾼端。再往后,当和尚,都说穷和尚穷和尚,当和尚也不富裕,穿的也差。

 这⾝长袍,也成了长庚穿过最好的⾐服,长庚不噤转了两圈,自我感觉有些飘飘然,认为天下我最帅!

 可是一想到出门要见的那个佳公子,长庚立马蔫了,在那位面前,穿的再好,也是不够格,人家穿袈裟估计都比长庚帅好几个层次。

 走出门,这是一间客栈,沿着楼梯下楼,大厅里人不少,而气场颇为強大的那位佳公子,单独做了一个桌子,没有人来打扰。

 一看这位就不像是普通人,不说穿戴,单是那模样,就不知道祖上得有多少个美女嫁进去,才能改善品种。

 “下来了?坐,这家客栈的茶还是不错?你们出家人应该喝茶的吧?我记得曾经有位品茶很有名的大师,可惜忘记叫什么名字了,算了,不想它了!你的袈裟让我扔了,我看里面也没什么东西,而且我让人给你做了一套一样的,估计今天晚上就能拿回来。所以,这⾝⾐服,就将就着穿,不习惯的话,我也没办法了!”佳公子看到长庚走过来,立即巴拉巴拉说了一大通。

 虽然说,这位说话好听,但是也不用上来就说一大堆,好像两个人很悉的样子,而満打満算,这才是两人见的第三面。

 “贫僧长庚,不知施主名讳?”长庚坐下之后,感觉这人像是个读书人,不能按照自己子来,只好纳着子,继续文绉绉的讲话。

 要不是长庚跟着瞎子听了几年书,这样说话,还真不会。那紫⾐盗的大师兄,成了瞎子的说书人,到底见多识广,讲书讲了几年,什么都讲了一些,让长庚不至于抓瞎。

 “长庚?好怪的名字,听着也不像是法号,应该是俗家的名字吧?我叫公孙念悠,算是半个世家公子。你现在一定很纳闷我为什么把你带来,而且心中疑惑不少。我慢慢给你说,把你带着呢,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我想躲人,但是没有个合适的理由。所以把你拽上,就说我是想出家当和尚,到时候你也不用说别的,一切有我来回答,你只要证明你自己是地道的和尚就成!你看,说着话,这人就来了!”

 公孙念悠又是巴拉巴拉的说了一大通,最后以苦笑结束。帅气的人,即使一个苦笑,也比别人努力做出帅气的动作有魅力。

 话音刚落,紧跟着就看见客栈门口进来个二八芳龄的少女,一看见公孙念悠,两只眼睛顿时发出光芒,那是一种狼看上羊的光芒!

 (PS:新年好!)  M.MhuA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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