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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终结比赛
 这是个大约300平米的、类似室内健身房的封闭房间,房间四面摆了一百来张椅子。一个大约四五十平米、比地面高一米左右的正方形台子被椅子围在正中央,几张巨大的led显示屏竖在一边,上面轮滚动着战双方的外号,赔率,胜率。

 在一个入口已经陆陆续续开始进人,进到场子里的人找好位子坐下,三三两两地开始聊天,他们的装束都相当高级,的也是高级香烟或雪茄,中间还有十来个女人,场中播放着几乎能让人血管爆裂的重金属音乐,听得人不由自主地情绪亢奋起来。

 看场上的人坐得差不多满了,几个打扮成猫女的感女人开始在台上跳大腿舞,以此热场,看得台下的男人们纷纷叫好,满场开始弥漫一种异样的躁动情绪,空气也仿佛被染上了一层淡淡的幻色彩。

 修看到,方老板也坐在台前,白胖的脸上满是虚假的笑,发现修的视线后,他转头冲修笑了一下,满脸的油腻让修有些反胃。

 修喀拉喀拉地掰动着手指关节,回到了密封的楼梯道里,深深呼吸着有些腐朽发霉的空气。这种控制不了自己情绪的感觉让他烦躁异常。

 外面又喧哗了一阵,比赛正式开始。

 同队的人出去了一个,修还沉浸在自己的焦躁中难以自拔,他狰狞的表情把同队的人都吓得不轻,但这一段时间的相处下来,同队的人也知道修的性格就是这样,谁说什么都不管用,搞不好把修惹急了,闹起内讧来,谁能吃得消?

 队里的人示意彼此噤声,纷纷关注起外面的比赛来。

 在那一高过一的嚣叫中,修猛然身体一颤。他察觉到自己这种情绪相当不妙。他狠狠地甩了甩脑袋,对守在身边的秘书说:

 “口香糖,拿来!”

 秘书也被他的可怖表情吓了一跳,立刻从口袋里掏出口香糖递给他。修接过口香糖,用力咀嚼起来,这是同队的人告诉他的,赛前可以嚼一两块口香糖,可以缓解紧张,也可以让自己的头脑清醒些。

 外面喧喧闹闹吵吵嚷嚷了半天,修都不理。窝在角落里,反复嚼着已经没味道的口香糖,心情渐渐平复,那种冷漠克制的神情又出现在了他还显得极为稚的脸上。

 同队的人一个又一个被叫出去。有几个人鼻青脸肿地走回来,跟其他人击一下掌,表示获胜回来了,有两个则没那么幸运,是被抬下来的,一个是骨折。另一个被打得吐血不止。

 被打得吐血的那个躺在担架上,从修的眼前经过,他佝偻着捂着口,口中翻涌出一股一股浓血。硕大的血泡从嘴角吹出来又爆裂,朵朵血花四溅,看样子大概是肋骨骨折刺穿了脾脏,生命垂危。

 修的眼神只轻轻在他脸上一扫,连点讶异慌张都没有,就把视线挪向了别处。

 当然,这异于同龄人,甚至异于正常人的神情。通过房间里的监控摄像头。一点不落地落在了一个红衣少女的眼里。

 少女静静地盯着修的脸,翻了翻摆在身前桌子上的一叠文件,从中间取出一张照片。上面是修小时候提着酒瓶子,气吁吁地正往一条阴暗的小巷里钻的样子,在他细瘦的胳膊上,满是结痂的伤口与暧昧的吻痕。

 对比着监控屏幕上和照片上两张形似却不神似的脸,少女低声感叹道:

 “武乐修…都长这么大了啊。”

 自言自语过后,红衣少女拨通了一个电话,对电话那边说:

 “嗯,感觉不错。哥,你跟那个叫方宁的商量好了吗?好,多少钱?那么多?嗯,确实贵的,不过也算承担得起。而且看样子这个孩子也值这个价。好,叫停。”

 …

 每个黑拳拳手都有自己的外号,便于称呼,叫起来也是霸气杀气俱足,同队的人,有叫铁狼的,有叫烈焰豹的,还有的就是钢拳王、黑火之类的。

 方老板给修起的外号,是帝王。

 修一直记着自己这个古怪的外号,眼睛也一直盯着led显示屏,等待着自己的代号出现在上面。

 可是,修没等到自己上场,却等来了另一个消息。

 刚才秘书被人叫了出去,等到他回来的时候,修发觉他脸上的神情不大对劲,好像是言又止的样子。

 修本来不想搭理他,可是他偏偏朝自己走了过来,并小心翼翼地碰触了一下自己的肩膀,在自己回过头去的时候,他还有点忌惮地后退一步,和修保持着一段距离,说:

 “老板叫你。”

 这时,比赛已经渐渐接近尾声,楼梯间里除了修之外只剩下一个人了,而这个人也很快被叫了出去。

 修的眉头难得地深深皱了起来,讲话的语气也不是很客气:

 “去哪儿?”

 秘书这时却已经镇定了下来,他低着头,礼貌但是不容置疑地说:

 “你跟着我走就是了。”

 修不大想走,他望了一眼外面,这是他渴求已久的战场,喧嚣的气氛已经把他的情全部点燃了,现在陡然让他离开,他不大能接受。

 可是既然是老板的吩咐,他只得遵从。他虽然脾气不是很好,但也不是头脑简单之人,在方宁叔对他的教导中,控制情绪也是他的必修功课,他知道,意气用事,在任何时候都要不得。

 况且,老板现在叫自己去,说不定是有要紧的事情呢?

 …

 修盯着摆在面前的酒杯,脸色晴不定。

 这就是要紧的事情?陪老板和方宁叔吃饭?

 方老板可不管修阴沉得可以滴下水来的脸,哈哈地笑着,给修斟了一杯酒,说:

 “你还没喝过吧?是爷们就干了,干了之后我就给你介绍一个人。他还没来,咱们边吃边等哈。”

 修环视了一圈桌子上摆放着的他见都没见过的美味佳肴,沉默地把目光投向方宁叔,用眼神问他这算是什么意思。

 方宁叔也回给他了一个眼神,意思很明确:

 把酒喝了,就告诉你。

 修望着那杯酒,莫名地有些反胃,可他还是忍着不适感,举起酒杯一饮而尽。

 这是杯白酒,刚刚进到修的嘴里,他就觉得一阵辣意从他的口腔直冲到天灵盖,顿时把他的整个脑袋弄晕了,他还以为这只是暂时的现象,不料刚刚勉强把这口辣得他眼泪都出来了的酒咽下去,他的胃就一阵翻搅。

 修一个没控制住,踉踉跄跄地冲到了包厢的一角,对着摆放在那里的垃圾桶吐得昏天黑地。

 看到这种状况后,别说是方老板,就连举着酒杯还没来得及喝的方宁叔都愣了,他和自己的父亲对视一眼后,站起身来,走到修的身边,替他顺着背,问他:

 “怎么了?难受?”

 修却根本没法回答他,在咽下酒后,他感觉自己的胃火烧火燎地痛,这种搐一般的痛感叫他根本没办法控制住呕吐的**,他一直吐到连胃都出来了,才扶着墙软倒了下来,除了息,连半点声音都发不出来了。

 修这时候才意识到,武诚对自己的影响有多大。

 他不能碰酒,一方面是因为他自己的身体对酒这种东西有生理排斥,一方面,就是因为武诚。

 每次一闻到酒的味道,他就头晕脑,甚至止不住想要呕吐的**,因为每次嗅到酒味,他就不可避免地想到那个晚上,自己举起酒瓶,冲武诚的脑袋猛敲下去…

 想到这儿,修感觉,这酒里面也搀着一股浓浓的油漆味,无法消弭,呛得他一阵一阵反胃恶心,好像自己喝进肚子里去的不是酒,而是油漆。

 这跟几十年前人们吃多了窝头想吐是一个道理,心理和生理的厌恶,让他根本没办法碰一口酒。

 方宁叔似乎也察觉到了修的特异体质,扶着他的胳膊,问:

 “你不能喝酒?”

 偏偏这时,包厢的门被推开了,一个人走了进来。

 修想要抬起头来,却发现自己的颈椎似乎也不受自己控制了,脖子软绵绵的,身体止不住地想要往下瘫软下去,要不是感觉到进来的那个人的气息很陌生,修不想在陌生人面前丢脸,他早就一头栽倒昏睡过去了。

 不过,在他模糊的视线里,出现了一双皮鞋。

 那双皮鞋,单单是看材料和皮面的光亮度就很昂贵,肯定不是个一般人能穿得起的鞋子。

 修用强大的意志力,仅能勉强支持着自己不晕过去,方宁叔无可奈何地提着修,把他像拎小一样拎到了餐桌边,拽了条板凳让他坐好。

 修的视觉已经不管用了,只有听力才能派上一点儿用场。他听到方宁叔先是自言自语地骂了自己一句“小怂包”然后才笑着对那个进来了包厢的陌生人说:

 “让您见笑了,我们都不知道这个家伙不能喝酒。这下好了,没办法谈了。”

 那个人的声音听起来比方宁叔还要小,语调中满是玩世不恭的调侃意味,但他所说的内容,却叫修有点儿惊讶:

 “是吗?你们真的知道这个家伙不能喝酒?还是想故意把他灌醉了,不让我们的易成功呢?”  M.MhUA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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