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噼啪!”一道闪电撕裂这个漆黑的夜,寻常的山村小屋门口,一个驼背猥琐的人,正用力将一块干瘪的饼
到嘴里。
电光映照在脸上,满是刀疤的脸,死灰般沉寂。现在的他,就像是一个死人一样,也许每天有很多这样的人生,也有很多这样的人死,他们的存在就像蝼蚁一样,没有人在意他们的存在。
又一道闪电划过,这人的面前出现了另外一个人,这个人身穿黑色斗篷,带着白色的恶鬼面具,他的出现无声无息,任谁在这种情况下都会认为眼前的人,或者是鬼,是来自冥府,但驼背居然没有抬头,只是瞄了眼前的黑衣人一眼,就继续吃手中的过了。
“想不到,曾经红极一时的秦宫红人,此时,居然会落得如此光景,真是造化弄人。”黑衣人的语气中,似乎有无限感慨,但他感慨的话并没有持续太久,就被一把长剑打断,此时驼背的手上,已经多了一把长剑,长剑并不属于他这个长相和身家该有的人,因为这把长剑,在漆黑的夜空里,却能如一泓秋水一样滑出一道洁白的寒光。
剑锋动处,剑尖同时攻向黑衣人身上的四处要害,这一切都来得十分突兀,也十分迅疾。驼背的速度很快,快得就像是从房檐上底下一滴水一样,但不可思议的是,驼背的速度很快。
而黑衣人的速度更快,他甚至都没有借助兵器,只是不断的左右晃动,就将驼背的进攻消弭于无形。驼背的进攻越来越快,剑锋到处,划过破空之声,让雨夜的下雨声和剑锋的声音融为一体。
但无论他怎么进攻,都无法伤及到黑衣人的一分一毫。时间一点点流逝,驼背的气力,在不断的消耗中,终究开始减弱,他的招式越来越涩,动作开始迟钝起来。
就在这时,黑衣人突然出手了,那是一柄断刃,顶多只有两尺长,比起驼背的长剑,要显得短小多少,但就是这柄短剑,重重地敲击在了驼背的长剑的最薄弱的地方。巨大的力道,将驼背的长剑立即正分。
然而驼子并没有反应,因为他来不及反应,剑锋就到了他的脖颈前,驼背甚至都没有来得及感受绝望,冰凉的剑刃就已经架在了他的头旁。
驼背笑了笑,笑声中似乎感受不到恐惧,更多的是一种酸涩:“动手吧,我早就是个死人了。”但黑衣人却并没有动手,只是说道:“我要的不是你的命,在我眼里,你本就和死人没有区别。”“那你要什么。”
“我要你去替我做一件事。”黑衣人冷冷地说道。“你怎么知道我会帮你。”驼背问道。“因为三个,第一,我随时能够杀你,第二,我并不想杀你,第三,我要你做的事情,你不会拒绝。”“为什么是我?”“因为只有你能做到。”
说道这里的时候,黑衣人已经收起了手中的短剑,甚至挑起了地上的长剑换给了驼背。他没有必要要挟驼背,因为就像他说的一样,他要杀驼背,就是一句话的事情。
“我现在还能做什么?人不人,鬼不鬼的。”驼背苦笑到。“我问你,你的男
是否有过损伤?”黑衣人的问题很突然,让驼背都觉得莫名其妙。
不过,他还是回答了黑衣人的问题:“没有。”“那好,我再问你,你现在的
上功夫还剩下多少?”黑衣人又问道。
“我受过严重的内伤,虽然恢复,但顶多只有以前七成内力,所以
上功夫也打了折扣,但我修炼的
水谱,本就是采
补
之法,倘若有足够的
第之爱的刺
,就能够恢复到十成。”
黑衣人点了点头“现在你可以替我办事了。”“我能知道什么事吗,对现在的我来说,很多事已经比以前难很多了。”“我要你带上面具,装扮成一个人,去接近项少龙。”“项少龙。”
这个名字似乎如厉鬼一样,让驼背的身体都不断颤抖起来“你知不知道,在和剑圣曹秋道过世之后,当时武功已经没有人是项少龙的对手了?”“知道。”
“你知不知道,项少龙的智计,无论是吕不韦还是嬴政都不是他的对手,现在虽然离开了咸
,但实力依然足以匹敌一个小国?”“知道。”“你知不知道,项少龙曾经也打扮成过东海的马痴董匡,带着小队人嵌入赵国,生擒了赵穆回秦国?”
“知道。”“既然如此,那如何能有胜算?”“因为你要妆扮的人,是董匡。”驼背似乎开始明白黑衣人的想法,所谓当局者
,既然项少龙假扮过一次董匡,那是不是意味着他很难想到,会有人假扮董匡去骗他。
“我会帮你解决掉一切的问题。”黑衣人说:“半年前,我安排了得力人手去董匡那里当助手,替我打探情报。最近我得知三个月后,他会带着一批新捕获过的野马和一些北疆之地的马来配种,而现在北疆的最大的养马家族乌家牧场,自然是他的不二之选。
你先乔装去做三个月的杂役,届时,我的内线会安排你接近董匡,到时候你注意观察他的一举一动。三个月之后,呆董匡出发之后,我会将他暗杀掉,然后由你易容成董匡,完成任务。”
“最后一个问题,你要我做什么事?”驼背问道。“勾引纪嫣然。”黑衣人的要求,让驼背又惊呆了,然后问道:“然后呢?”“然后我自然会告诉你接下来的事情,你先做到这件事。”“为什么选中我?”
“这算是多了一个问题了?”“是。”“因为,这件事,只有你能做到。”驼背点了点头,沉默了。
然后拿起旁边的水壶,倒了点水在手上,然后在脸上一阵狂
。又是一道闪电划过,闪电映照出一个高大的身躯,衣服还是破烂。
但驼背已经不是驼背,他身材高大
拔,比起很多人都要高大,而刀疤脸也不是刀疤脸,皮肤白净,是一个十足的美男子,而这张脸,曾经属于一个在这个时代家喻户晓的人:“嫪毐!”
***三个月后,北疆的大草原已经进入了盛夏,即使是北寒之地,天气也炎热起来了,纪嫣然慵懒地蜷在凉椅上,慢慢地翻着手中的竹简,虽然来北疆已经两年了。
但纪嫣然还是不太适应这里的那种干燥而炎热的盛夏。因此每年盛夏,纪嫣然最喜爱的事情,就是泡一个凉水澡,然后躺在凉椅上看书。
“小姐,喝点酸梅汤吧。”丫鬟薇儿走了进来,手中的托盘上,有一盘纪嫣然最爱的酸梅汤,用冰凉的泉水镇过后,是解暑的上品。
薇儿是两年前,她从一个人贩子市场上赎回来的,她本是适逢其会的路过,却被这个小丫头的那双机灵的眼睛吸引,于是将她带了回来,成为了自己的贴身丫鬟。纪嫣然拿起了旁边的一个自己常用的杯子,倒了一般的酸梅汤在杯子里。
然后将剩下的酸梅汤推到了薇儿的面前,在人前,他们是主仆,其实私底下,纪嫣然把薇儿就像妹妹一样照顾,什么好吃的,好用的,都会分她一些。薇儿尝了一口酸梅汤就放下了。
拿起旁边的扇子,替纪嫣然轻轻地扇着风,也许就是这种乖巧,才让已经有众多丫鬟的纪嫣然对她青睐有加把。
“薇儿。”纪嫣然看着已经含苞待放的薇儿说道:“你已经十六了。”这两年,薇儿出落的很好,十六岁的她已经是落落大方,在项家的富贵生活的姿势下,隐隐已经开始展现自己美人胚子的一面。
“也是时候给你寻觅一个婆家了。”薇儿听了,急忙站起身来摇了摇头,语气急促地说道:“薇儿不要嫁人,薇儿想伺候小姐一辈子。”纪嫣然莞尔一笑道:“嫁人生子是每个女人的天分,哪有伺候我一辈子的事情。”
没想到薇儿却正
到:“是小姐救了薇儿,薇儿报答都来不及,哪敢有嫁人的念头。”纪嫣然看见薇儿说得认真,也不好再说,笑着到:“好好,这件事过两年再说。
不过,如果你有意中人了,那立即告诉我,我来帮你张罗。”其实纪嫣然的内心,是不太介意项少龙将薇儿纳为小的的,一个原因,自然是因为她对薇儿的喜爱。
另外一个原因,也是她为了自己的家庭地位的需要,其实在项少龙的后宫,并不像表面上看着的那么平静,在这个年代,男人就是女人的一切。项少龙作为家里的顶梁柱,他的个人喜好,其实是最能够影响女人在家庭中的地位的。
之所以她现在基本在众女中,还能算的上是一个头,主要还是因为曾经的战
岁月中,自己不光是项少龙的女人,还是项少龙的计囊,但现在归隐
北后,自己的智计没有太多的展
空间的时候,她相对于其他众女的最大优势就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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