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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在丑陋外表下
 “你怎么会想到剪电线的啊?”“烦了呗,从下午三点一直闹到现在,我早就烦了,不剪电线我可能明天早上都回不去。”她轻轻地吹了声口哨:“本来是想拉电闸的。

 但是他们修起来太容易,干脆就跑到屋顶上把电线剪了。”“啊?”“啊什么呀,一点儿都不危险,到厨房里找了双塑胶手套戴好了才去剪的,又是在屋顶上,反正也不会出什么事情,明天早上他们呢只要稍微注意一下就能发现的,唉,只要今天快点结束就好了。”

 说话间,事情竟然果真像她希望的一样:酒店的门口开始有人出来,虽然几乎无一例外的都怒气冲冲。

 但显然也的确没有什么办法,一场热闹风光的婚礼看来只好就此结束了,她只了两口,忽然说道:“你坐过来些,我跟你讲句话。”

 要告诉我什么秘密似地向我招着手。我把脑袋凑了过来,她悄悄地说道:“我叫你夜游人,好不好?”那么稚气地,我不由笑了起来。“小心,夜游人是带着气的。”

 “但有时候,黑夜也是幸福的象征。”说着话,她便把在烟蒂上面染着脂的香烟递给了我。我接过来“怎么,你又不了?”

 我顺手了一口,一股淡淡的甜香味儿润满了心肺。我从来不抽烟,所以我不知道女的香烟是不是都是这种味道。“没事情做,心里烦的时候才抽烟的。”“现在不烦吗?”点了点脑袋。

 “为什么不烦呢?”“因为过来!”我把耳朵再凑过去。她四周瞧了一下,很郑重其事的模样,我心里面不由得一阵的好笑,她轻轻趴到我的肩头,好闻的香气再次传来,她在我的耳朵旁边悄悄地说:“因为你有一张可爱的脸嘛!

 “说着。便掩着脸笑了起来,我有些尴尬,想把睑转开去,忽然我觉得自己的腿上给人踢了一下,看时,她却在手指里偷看我,对于这么没有遮拦的、大胆的、孩子气似的话,我只有傻子似地说道:“顽皮的小女孩儿。”

 忽然她把手掩住了我的嘴叫我别作声,原来这个时候,对面马路的人群中走出新郎和新娘,我刚想看得更清楚点的,身边的女孩子却一把拉住我的胳膊:“别动,有人在叫我!”

 果然有人在人群中里面喊着一个名字,但是听不太清楚,我回过头去,还不及开口:“嘘!”她就先将十指在嘴边竖了起来。

 其实她的手还在一直拉着我的胳膊,此时又一用力,我就跌坐在她身边了,她的身子再往后躲一点儿,几乎完全躲到我的身体背后:“拜托千万要挡着点儿,被他们找到可就惨了!”

 于是我也就不再说话,一边用身体挡着她,一边还是像刚才一样饶有兴味地看着餐厅前面的人们何去何从:新郎和新娘上了一辆轿车,剩下的人也只好各走各路了。

 争吵声还在持续,赔礼声自然也就没完没了,他们哪里知道罪魁祸首就在我的身边。我想起自己正在度过一个如此有趣的夜晚,心里总不免觉得有几丝隐隐的快乐。

 大概十分钟,人群终于消散开来,餐厅的经理正在对员工们施以更加烈的怒吼,那个一直在叫着我身边女孩子名字的人也在最后一个离开了。

 我侧过头一看:她竟然倚靠在我身上睡着了,一只手还紧紧抓着我的胳膊,一只手还提着高跟鞋。

 那么就睡吧,我想。十点钟,背后的大餐厅关门了,长长的中山东路上面几乎所有的店铺也都关了门,行人寥寥无几,渐至于无。

 看着偶尔从眼前驶过的汽车,看着浦江河面上的幽光里随波逐的驳船,真正觉得神清气奭了。

 “啊!”也就这个时候,身边的女孩子“啊”了一声醒过来,睡眼惺忪地问我:“现在几点了?”

 “十点了“我回答说。“啊,居然这么晚了。”她马上站起来,一边整理着她的拖地长裙,一遍又忙不迭地穿好高跟鞋,正弯着穿着呢,突然侧过身来对着我说:“你是谁?”***“哎呀,糟糕!”我还愣怔着。

 她已经穿好了鞋,在地上踩了几步,突然“哦”了一声,用手敲着自己的头,说:“想起来了想起来了,你这个人还是很不错的嘛,居然没把我一个人丢在这里。”

 突然地,她出孩子气的笑容,侧着头对我说道:“你这个人是个好人,就干脆好人做到底,请我吃顿饭吧,这个婚礼闹哄哄的,让我根本没胃口吃任何东西,现在觉得饿极了!”

 “好吧。”我苦笑着道,因为美女的要求总是无法拒绝的。我带着她走进福州路附近的一家叫做“金属天堂”的酒吧。在外国,很多人把自己绝大多数的夜晚扔给了酒吧,在英语世界,大家称呼这些人为Barfly。

 这个称呼或许真的很传神,就连在中国,人们也沿用了这个称呼,并且,毫无修饰地把它翻译为“吧蝇”中国的“吧蝇”当中,所谓“新人类”是绝对的主力。我不属于“新人类”

 老实说,这里我也是第一次来,这样的酒吧我更是第一次见到。大家都说,酒吧是最“大众”的场所,酒吧也是最“小众”的场所。因为“大众”它才可以让各种各样的人都能找到自己的地方,因为“小众”它才可以安顿各种不同的心境。

 但是,大概还没有一个酒吧有这么多的金属。环顾四周,全是汽车与摩托车的零件:车门、轮胎、排气筒…触目皆是,连烟灰缸也是用汽车的离合器切割而成的,实在是太别致了。

 制造出一种黑色坚硬的男气味。灯光狂烈变换的空间里,更是充斥着刺耳的重金属摇滚乐和似癫若狂的舞者。

 我皱了一下眉头,在强烈、火爆的音乐中,尽量清楚地对她说:“看来是专门给摇滚乐用的酒吧,我们最好还是换一家吧。”

 “不要,我看这里就好的。”她兴奋地微微扭动着枝,抢先坐进靠后排一处比较隐秘的半封闭包厢内。

 我也只好坐在她的旁边。她要了八罐啤酒,像是要一醉方休的样子,虽然我不太喜爱这种气氛它使我感受到一种醉生梦死的堕落,但是为了佳人,也只有尽力忍耐着尝试着堕落一回了,我在心中暗暗给自己开解道。“我很喜爱摇滚乐。”她说。

 “为什么?是因为”“吗?”我问道。她随着音乐的节拍摇头晃脑、滔滔不绝:“这年头,赶本身就是”“。”顿了顿,她又接着说:“什嚒是”“,我不太清楚。”

 “那么你是一直”痛苦和快乐“活着的啦?”我有些调侃地取笑她。她喝了一口啤酒,白了我一眼,继续说:“狄更斯有言,”最美好的恰恰正是最丑陋的“,我举双手赞同,可是我更喜爱反过来看这句话”最丑陋的恰恰正是最美好的“。

 我这个女孩没有什么本事,肤浅得很,既不会弹琴,也不通乐理,空有一副好容貌。没事喜爱玩一下”行为艺术“,我要做的其实非常非常简单,一把剪刀,一个安全刀片外加各种笔和染料油漆,在钟意的衣服上剪一剪、割一割(衣服不一定多好。

 但必须有个性基础,搞坏了也不会心疼的那种最好)然后找个有点美术底子的朋友,在上边画点东西,也可以写点自己的心里话(切记!

 一定要用英文,因为我们对Police同志的文化程度还是比较有信心的:“我只好耐心听着她讲下去。

 因为我就凭这些简短的陈述,明白了她困惑的源,但是,倾听是一种美德。“我不是那种没事找刺,以为越白痴越有前途为乐的庞克,但这不会妨碍我喜爱他们的可爱外表。”

 她有些不悦地加重语气说道我想她知道了我现在对她的观感:“我其实没有想像中那么新(我也不敢那么新,可悲!

 整天着肚脐、膝盖,穿着得像一个乞丐,那可不是想像中那么容易的一件事情,因为,这意味着你必须有足够的勇气,不仅如此,你还会因为与众不同而一无所有。

 这又能怎样?我们现在其实已经约等于一无所有了,我们又会在乎什么?去嘲笑我丑陋的外表吧,他们看不到我的内心深处。

 而在那里却有着最真实的美好。谁更可怜?是我还是他们?谁才是另类?是我还是他们?上帝死了、主义死了。真正的灵魂For咸佬erYoung。

 “或许我应该给她一个“Cool”的评语虽然,我不喜爱这样的辞汇,但是它很贴切,它的贴切,不在于旁人给她的评价,而在于她给与自己的评价。

 “你看一下,”她用手指指着四壁的金属部件:“这些正是要合男人们的表现,因为男人们对于机械和运动有一种天生的爱好,而驾驶汽车又会使他们产生”“的联想。”

 她丝毫不讳言地侃侃而谈,可我却感到有些不太自在。我扭过头去,皱着眉头、费力地装作欣赏舞池中间的“妖魔鬼怪舞翩躂”她仿佛没有注意到一般。

 仍旧继续滔滔不绝“所以这里的图片和我们的存在一样,不在于去煽动什么,因为那样没有任何意义。

 我想它们的存在使命就是为了能够传递一种”情愫“,非暴力的、理智的、严肃的”情愫“,在丑陋的外表下,发现存在的意义。”她振振有辞的强调着说。

 我觉得她所说的这些内容并没有多大实际的意义,这只不过是她情绪的宣,忽然,她好像陷入了悠远的沉思,自言自语道:“我们是如此的漂亮!”

 她继续喃喃自语地说下去:“What“scool?What“sNotCool?我依然不得而知,所以我,更喜爱用”丑陋“来形容我的”cool“它预示着美好,至少是我的美好。”  m.mHUa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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