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对信誓旦旦
但是,这种认为死是生物内部规律的必然结果的信仰也许只是一种错觉,我们形成这种错觉是为了承受生存的负担。这的确不是一种占统治地位的信仰。
“自然死亡”的观念与原始民族是不相容的。他们把每一次死都看作敌人或恶魔产生影响的结果。因此我们不要忽略从生物学来检验这种信仰。
假如我们这样去做,就会惊奇地发现,生物学家们对于自然死亡问题的共同之处是如此之少。
死亡的概念的确使他们感到
惑…[原编者按:在这里作者进行了长篇大论的生物学讨论,这是难以节略的。]我认为可以在这一点上突破。他是在结论里不能没有一点批判反省的话。
我可以问一下自己是否相信这里所提出的观点,假如相信的话,程度如何?我的回答是,我自己不相信,也不想让别人相信。更确切地讲,我并不知道自己相信它的程度。在我看来似乎没有必要在这里考虑这个带情感色彩的“相信”一个人的确可以为自己规定一条思路。
然后按照这条思路尽可能走得远些,这仅仅是出于科学的好奇心,假如你喜爱的话,也可以说是坚持错误观点。
但是不要和魔鬼去签订条约…在任何情况下都没有办法产生那种关于死亡的观念,除非把事实与多次相继出现的想象结合在一起。
这会与观察的结果相去甚远。我们知道,在构造理论的过程中越是多用这种方法,最后的结果就越不可靠,不确定
的精确程度也就越弄不清。人们可能会不光彩地走入
途,在这种工作中,我对所谓的直觉根本不相信。
我们在这儿看到的似乎是智力的公正的结果,不幸的是当人们考虑到终极的事物,关于科学和生命的伟大问题时,往往是不公正的。
我相信,每一个人偏爱的摇摆,很深的
源在于,他在苦思冥想时不知不觉地为某种利益服务。那里有动摇的雄厚基础,只要稍稍放纵情感就会对自己的心理活动产生影响。
这里我急于补充一下,自我批判并没有对于不同观点非凡容忍的义务。人们可以固执地反对与观察分析的第一步相矛盾的理论,同时承认那些有暂时真理性的理论。
我们赞赏自己关于生本能和死本能的思辨,唯一使我们不安的是,有如此多的过程是这样令人惊奇和难以描述,例如一种本能可以为其他本能所排斥,或者从自我转向对象,等等。
这只是因为我们必须用科学的术语处理,也就是说采专心理学(更确切地讲是深蕴心理学)特有的隐喻表达方法,但是不采用这种方法我们就根本无法描述相应的过程,实际上甚至无法强调它们。
假如我们能够用生理学或者化学的术语来代替心理学的术语,也许我们描述中的缺点就会消失。
这些仅仅构成了一种隐喻的语言,却是我们长期熟悉的语言,或许也是一种比较简单的语言。
另一方面,我们希望说明,我们思辨中的不确定
在很大程度上增强了向生物学借鉴的必要。生物学的确是一个潜力无限的领域。
我们期望从中得到最惊人的发现,并且无法猜想几十年后对我们提出的问题将作出什么回答。也许它们会推翻假说的整个人工结构。
假如这样的话,会有人问,为什么有人要将其公布于世呢?因为我无法否认在这里探索的某些类比、关系和联系是值得我们考虑的…七…让我们最明确地区分机能与倾向。
快乐原则是一种倾向,它对一定的机能起促进作用,就是说,使心理器官作为一个整体能够摆
兴奋,或者使兴奋的程度尽可能降低。
我们无法判定这些概念中的任何一个,但是我们注重到这样定义的机能将参与所有生命物质中最普遍的倾向…
回到无机世界的宁静中去。我们根据经验都知道,我们可能得到的最大快乐是
行为的快乐,这与高度兴奋状态的平息有关,但是这种本能兴奋的“束缚”是一种预备
的功能,它把兴奋引向在释放的快乐中的最后调节。
***在同样的关系中产生了如下问题,是否快乐和“痛苦”的感觉可以像来自束缚的兴奋过程一样也能来自“未束缚”的兴奋过程呢?看来毫无疑问“未束缚”的原始过程要比束缚的“次级过程”更能大量引起强烈的感觉。
原始过程在时间上也更早。在心理生活一开始时,并不存在其他活动。因而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假如快乐原则并非早已对它们起作用,那么它就不会在以后的过程中起作用了。
因此我们得出的结果,从根本上讲并不是一个简单的结果,寻求快乐在心理生活的一开始要比以后表现很强烈得多。
但是更不确定,是在不断的违反中确立起来的。在成
的年龄,快乐原则的统治地位就很有保证了。
虽然这种原则与所有其他本能一样都有少量逃脱限制的例外。在任何情况下,当次级过程与原始过程一起作用时,在兴奋过程中,同时存在快乐与“痛苦”的感觉。看来这是进一步研究的地方。
我们的意识不但从内部向我们传递快乐与“痛苦”的感觉,而且传送那些特有的紧张,这紧张也可以具有快乐或“痛苦”的
质。
我们是否必须借助于这些感觉来区别“束缚”与“未束缚”的能量过程,或是借助与绝对量有关的紧张感觉?
也许在负荷的层次上,从快乐到痛苦的一系列变化涉及负荷在单位时间内的变化?我们必须记住这样的事实,生本能与我们的内部知觉有很大关系,因为它们表现为对平静的
扰并且持续地保持紧张状态,这种紧张的解
则给人一种快乐的感觉。
另一方面,死本能则完成它们朴实的机能。快乐原则看来直接促进死亡本能,当然,它也监视外部的刺
,这种刺
被认为对两种本能都是危险的。
但是它非凡监视那些内部刺
的增强。这些刺
使生活的任务复杂化。在这点上产生了无数现在还无法回答的其他问题。我们必须耐心地等待其他的研究方法和机会。
只要我们一度遵循的道路无法通向更好的结果,我们就预备放弃它。只有那些期望科学来替代他们已经放弃的信条的“真正信仰者”才会认为研究者进一步发展自己的观点甚至改变自己的观点是一种错误。
此外,我们可以从一首诗得到科学知识进展缓慢的安慰:我们不会翱翔,只能蹒跚前进。圣经教导我们,蹒跚不是罪行。(译自1957年英文版)节选自《弗洛伊德文集》,王嘉陵等译,东方出版社,1997年版。
***[奥地利]弗洛伊德西格蒙德·弗洛伊德(SigmundFreud,18561939),闻名的精神病学家,精神分析学派的创始人。
主要著作有《
学三论》、《机智与无意识的关系》、《图腾与
忌》、《精神分析引论》、《快乐原则的彼岸》、《自我与本我》、《抑制、症状与焦虑》、《文明及其不满》等。
【编者按:本篇从精神分析学的角度论述了与女处
忌有关的话题,是精神分析学科在人类
爱领域的经典之作。】在原始民族的
生活中,有许多细节会使我们感到极为惊异。他们对女处(尚未有
经验的女子)的态度,便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我们知道,在我们生活的文明社会中,男人在追求女人时,对她是否是一个女处,总是十分关注的。
这种观念已经深深植
于我们心中,似乎是一种十分自然的和无须证实的事情,所以一旦被问到此事的原因对,便瞠目结舌,不知如何回答是好。
其实,人们这种想全部占有一个女人的愿望,实乃一夫一
制造成的一种习惯观念,也是这种制度的本质所在。
所以我们总是去要求女孩子婚前不得与其他男
发生关系,以免在她们心中留下不灭的回忆,这实际上只不过是将这种垄断女人的行为延伸到过去的时间罢了。
按照上述观点来推论女人爱情生活的某些特征,就会发现,有些看上去似乎是希奇的现象,实则很正常。
人们普遍看重女处见克拉夫特·伊宾《论
之臣服与被
待症》。,这种态度是不无道理的。
我们知道,环境和教育会造成一定的阻力,使少女处处小心留意,不去与男子发生关系,这就使得她们对爱
的渴望受到阻止。
所以一旦她冲破阻力,选择了一个男人来
足她的爱
时,她便终身委付于他,对他信誓旦旦,不再与别的男人有如此深情了,由婚前的长期孤寂所造成的女人的这种“臣服”态度,十分有利于男人放纵地永远占有她,使她在婚后能抗拒外来的新印象和新
惑。
由克拉夫特·伊宾在1892年首先创立的“
之臣服”一词,意思是指某些人一旦与别人发生了
关系,便对这个人产生了高度倚赖与顺服的心理。这种“臣服”心理有时会达到极端程度,它会使人完全不能独立自主。
甚至情愿为对方牺牲自己的最大利益。在我看来,想要使男女间的
关系维持长久,某种程度的依靠或臣服心理还是必要的,再者。
为了维护文明的婚姻制度,对那些不时威胁着社会安定和现行婚姻体制的一夫多偶倾向进行压制,就应当适当鼓励这种
的臣服态度。这种“
的臣服”态度究竟是怎样造成的?克拉夫特·伊宾认为,这是由于“一个十分软弱和多情善感的个性”爱上了一个十足地以自我为中心的人的必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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