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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个错误
 我有结婚恐惧症。

 这得怪他们。

 他们总是对我说:婚姻是座围城。外面的傻B想进去,里面的家伙想出来。

 他们说:夏,别结婚,婚姻是爱情的坟墓。

 据说他们自己的经历就是如此:

 没结婚的时候,你给她读诗她会感动得泪满面:夏,你多有才华!

 假如结了婚,听完你的诗她会说:你说的好象是面包?夏,我们已经没米了。

 事实上,我跟倩已经恋爱了两年,大家年纪都不小了,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

 倩已经旁敲侧击地跟我提了几回,可是我真的不知道应该怎样回答。因为我有结婚恐惧症。

 我之所以有结婚恐惧症,源于我以前所犯的两个类似的错误。

 我犯的第一个错误是我做了一个文学爱好者。

 这是一个过失错误,犯得太早,以致我无法确定到底什么时候是初犯。

 但我清楚地记得为这个错误第一次付出代价是在7岁左右。

 7岁的时候我写了这辈子第一篇****作。其实那只是一首儿歌,内容大意是这样:

 红小兵,起得早,

 穿上衣服往外跑;

 打篮球,练长跑,

 认真锻炼身体好。

 写了这首****作,我激动得不行,立即就跑去拿给父亲看。

 父亲看完我的诗,脸色一变,把我摁到椅子上,狠狠在我股上揍了三巴掌:小杂种!你还敢作诗?再作诗我把你股都烂!

 我父亲是个老右派。父亲揍我的理由很简单:既然你老子写了诗人家要揍老子,所以你写了诗老子也要揍你!

 让人打成右派当然会记得一辈子,让人打了股却过不了三五天就忘了。

 所以我在股不痛之后,照样做我的文学爱好者,直到后来因同样的原因被领导打了股。

 可是文学爱好者就是这样一些记不好的家伙:谁把他的股打痛了,他就不爱好了;过几天股不痛了,他的股就有些,他就又爱好起来。

 一辈子都改不了。

 另外有一种象爱好文学一样一爱上就一辈子都改不了的事情,那就是做股票。

 我犯的第二个错误就是上了做股票。

 自从写了些破文章被领导打了股之后,我才知道这文学真是爱好不得的,不但父亲要打我股,领导也要打我股,并且比父亲打我更痛。

 从此我不敢再写东西。我开始做点小买卖。

 钱是个好东西,数钱的味道跟翻阅自己写出来的那些破文章一样过瘾。

 问题是做小买卖钱来得太慢,而且太辛苦。

 我仔细研究了古今中外既不费力又能挣大钱的案例,发现只有做股票。

 我买了大量的股票操作手册和股市发财秘诀,又添置了电脑,把辛辛苦苦积攒的几个钱全扔进了股市。

 做股票与做文章比,既有好处也有坏处。

 好处是没有人打你的股,坏处则是人家要你的钱。

 做文章我喜爱标新立异,我把这个原则也带进了股市:人家都买的我偏不买,人家不买的我偏要买。

 这样做的好处是我保持了自己人格上的连续,坏处则是结果跟原则惊人地一致:人家都赚我偏赔。

 文学是我一生一世的情人,股票是我一生一世的情人,可是这两个情人现在都让我套牢了!

 所以我象一只受惊的兔子,对爱情心怀恐惧,对结婚心怀恐惧。美好的爱情是我此生最后的晚宴。

 我谈过的对象至少在一打以上。这些姑娘有的很漂亮,有的不怎么样。

 有一点却是惊人地相似:她们不是文学爱好者就是股民。

 我自己就是文学爱好者加股民,所以我很清楚这种人有哪样致命的毛病。

 文学爱好者的毛病就是写不出好文章的时候就一天到晚愁眉苦脸,偶尔写了一篇好文章,就颠的自以为是大才子,尾巴能翘上天。

 可是好文章一辈子能做得出几篇?

 股民的毛病跟文学爱好者一样:股票赚了钱就颠的不可一世,股票套牢了就一天到晚愁眉苦脸。

 我的天,做股票的有几个能赚到钱!

 女朋友换多了,大家就说我是半月谈。说我是个花花公子,少女杀手,说我借恋爱之名行氓之实。

 所以我就找了倩。

 我和倩已经恋爱了两年。倩是个好姑娘,条抻盘亮,她既不是文学爱好者,也不做股票。真不知她怎么会看上我。

 倩太出色了,所以我不敢天天跟她见面。

 昨晚上倩给我发来了一封电子邮件,她说同事们都问她:为什么你们成了半月谈?

 倩向我发出了最后通牒:夏,要么结婚,要么分手,你看着办吧!

 虽然被套牢吓破了胆,可是我一心一意爱着倩!

 你们说我该怎么办?

 我咬了咬牙,决定犯我一生中第三个错误!

 我打算给倩回个E妹,告诉倩:我要娶你!  M.MhuA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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