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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天篇第三十一
  【题解】

 本篇名叫“谈天”实际上是谈天地。

 儒者认为“天,气也,故其去人不远。人有是非,为德害(暗中做了好事或坏事),天辄知之,又辄应之”天是有意志能赏罚的。王充则指出:“天地,含气之自然也”“天,体,非气也”坚持天是自然界的物质实体。

 关于地到底有多大的问题,作者通过对太阳和北斗星的观察以及询问到过南郡的人,认为地是很广大的,要超出邹衍的大九州。这虽然于文章意义不大,但这种见解在当时有助于人们提高认识,幵阔眼界。

 对共工触不周山和女娲补天的神话,王充按实有其事进行批判,虽言之凿凿,但终无可取之处。

 【原文】

 31·1儒书言:“共工与颛顼争为天子不胜(1),怒而触不周之山(2),使天柱折,地维绝。女娲销炼五石以补苍天,断鳌足以立四极。天不足西北,故月移焉;地不足东南,故百川注焉。”此久远之文,世间是之言也。文雅之人,怪而无以非,若非而无以夺,又恐其实然,不敢正议。以天道人事论之,殆虚言也。

 【注释】

 (1)共(gōng工)工:传说中的上古英雄。相传为炎帝部落的一支,黄帝时水官。他的儿子后土治水有功,被祀奉为社神。颛顼:参见11·2注(2)。

 (2)不周山:传说中上古山名。据王逸注《离》,高注《山海径·原道训》在昆仑山西北。

 (3)维:系物的大绳子。地维:地的四角。古代神话中认为天圆地方,天有九柱支撑,地有四维系缀。绝:断。

 (4)女娲(wā蛙):上古神话中的女神。《说文·女部》:“娲,古之神圣女,化万物者也。”销:熔化。

 (5)鳌(áo熬):传说中的海中大

 (6)引文参见《淮南子·天文训》、《列子·汤问》。

 (7)夺:使丧失。这里是驳倒的意思。

 【译文】

 儒者的书上说:“共工与颛顼争做天子没有成功,发怒就撞不周山,结果把撑天的柱子弄折了,系地四角的绳子搞断了。于是女娲熔炼五石来补苍天,砍掉鳌的脚来顶住天的四边。由于天的西北方残缺,所以月往那里移动;由于地的东南方残缺,所以众多的江河向那里去。”这是很久以前的记载,又为世间上人们肯定的说法。有学问的人,感到奇怪却无法指出它的不对,或者认为不对,却无法给予驳斥,但又恐怕它确实如此,因此不敢直接加以论述。用自然的道理和社会的情况来讨论,大都是没有根据的说法。

 【原文】

 31·2与人争为天子不胜,怒触不周之山,使天柱折,地维绝,有力如此,天下无敌。以此之力,与三军战,则士卒蝼蚁也,兵革毫芒也(1),安得不胜之恨,怒触不周之山乎?且坚重莫如山,以万人之力,共推小山,不能动也。如不周之山,大山也。使是天柱乎?折之固难;使非柱乎(2)?触不周山而使天柱折,是亦复难。信,颛顼与之争,举天下之兵,悉海内之众,不能当也,何不胜之有!

 【注译】

 (1)革:皮革做的甲胄。

 (2)上言“使是天柱乎”此当反言“使非天柱乎”故疑“非”下一“天”字。

 【译文】

 跟别人争当天子没有成功,发怒撞不周山,把撑天的柱子弄折了,把系地四角的绳子搞断了,有这样大的力量,那么天下就没有敌手。用这样大的力量,跟三军打仗,那么敌方的士兵像蝼蚁,武器盔甲像毫麦芒一样不堪一击,怎么会有失败的怨恨,发怒去撞不周山呢?况且坚固厚重没有比得上山的,用万人的力量,共同推座小山,也无法能推动。像不周山,是座大山。假使它是撑天的柱子呢?弄折它确实困难;假使它不是撑天的柱子呢?撞不周山而使撑天的柱子折断,这也还是不容易的。如果共工确实能“触不周之山,使天柱折,地维绝”的话,颛顼跟他争当天子,就是拿出天下的军队,用尽四海之内的人力,也抵挡不了,他怎么会打不胜呢!

 【原文】

 31·3且夫天者,气?体也(1)?如气乎,云烟无异(2),安得柱而折之?女娲以石补之,是体也。如审然,天乃玉石之类也。石之质重,千里一柱,不能胜也。如五岳之巅不能上极天乃为柱,如触不周(3),上极天乎?不周为共工所折,当此之时,天毁坏也。如审毁坏,何用举之?断鳌之足以立四极,说者曰:“鳌,古之大兽也(4),四足长大,故断其足以立四极。”夫不周,山也;鳌,兽也。夫天本以山为柱,共工折之,代以兽足,骨有腐朽,何能立之久?且鳌足可以柱天,体必长大,不容于天地,女娲虽圣,何能杀之?如能杀之,杀之何用?足可以柱天,则皮革如铁石,刀、剑、矛、戟、不能刺之,强弩利矢不能胜也(5)。

 【注释】

 (1)也:根据文气,疑为“”字。上文有“气”可证。

 (2)根据文意,疑“云”上夺一“与”字。

 (3)触:上言“如五岳之巅不能上极天”此该反言“如不周上极天乎?”故疑“触”涉上文诸“触不周之山”衍。

 (4)兽:鳌是大,虽传说它能“力负蓬、瀛、壶三山”但称为兽,未闻。

 (5):疑“之”字之误。上言“不能刺之”此言“不能胜之”文例一律,可证。

 【译文】

 再说,天,是气呢?还是实体呢?如果是气,那跟云烟没有什么两样,怎么会有撑它的柱子而且被折断呢?女娲用石补天,那么天是实体了。如果确实是这样,天就是玉石之类。石的质量重,做成千里长的一柱子,是不能胜任的。像五岳的山顶都不能高达天上成为顶天的柱子,那像不周山能高达天上吗?不周山被共工折断,在这个时候,天就被毁坏了。如果确实被毁坏,用什么去支撑它呢?可以砍下鳌的腿来顶住天的四边,解释的人说:“鳌是上古的大兽,四条腿又长又,所以砍下它的腿可以顶住天的四边。”不周山是山,鳌是兽。天本来用山作为顶天柱,共工折断它,改用兽腿来替代,兽骨会腐朽,怎么能永久地顶住它呢?况且,鳌腿可以用来作柱顶天,那么它的身体必然又长又,天地不可能容得下,女娲虽然神圣,怎么能杀得死它呢?如果真能杀死它,那么是用什么东西杀的呢?鳌腿可以用来作柱顶天,那么它的皮革像铁石,刀、剑、矛、戟不能刺穿它,强弓利箭也不能穿它。

 【原文】

 31·4察当今天去地甚高,古天与今无异。当共工缺天之时,天非坠于地也。女娲,人也,人虽长,无及天者。夫其补天之时,何登缘阶据而得治之(1)?岂古之天若屋庑之形,去人不远,故共工得败之,女娲得补之乎?如审然者,女娲多前(2),齿为人者,人皇最先(3)。人皇之时,天如盖乎?

 【注释】

 (1)缘:攀援。阶据:依靠。治:治理。这里是修补的意思。

 (2)多:疑汉碑“以”形近而误。

 (3)人皇:上古神话传说的三皇(天皇、地皇、人皇)之一。

 【译文】

 观察现在的天离地很高,相信古时候的天与今天的没有区别。当共工毁坏天的时候,天幷没有坠落在地上。女娲是人,人即使再高,也够不到天。那么她补天的时候,是攀登和依靠什么去补天的呢?难道古时候的天像屋顶的样子,离人很近,所以共工能够毁坏它,女娲能够补上它吗?如果确实是这样,女娲以前,幵始作为人的,是人皇最先。人皇的时候,难道天像车盖一样离人很近吗?

 【原文】

 31·5说《易》者曰:“元气未分(1),浑沌为一(2)。”儒书又言:“溟涬濛。。(3),气未分之类也。及其分离,清者为天,浊者为地。”如说《易》之家,儒书之言,天地始分,形体尚小,相去近也。近则或枕于不周之山(4),共工得折之,女娲得补之也。

 【注释】

 (1)元气:即自然之气。参见4·1注(4)。

 (2)浑沌:天地未分以前的状态。

 (3)溟涬(mǐng 酩幸):天地未形成时的自然之气。这里指宇宙混茫状态。濛。。(蒙 hòng蒙讧):混沌的样子。

 (4)枕:临近,靠近。

 【译文】

 解释《周易》的人说:“元气还没有区分幵,浑浑沌沌是一体。”儒者的书上说:“自然之气浑浑沌沌模糊不清,是气还没有分清浊的状态。等到它们区分幵来,清的成了天,浊的成了地。”按照解释《周易》的人和儒者书上说的,天地刚分离时,形体还小,相互间距离很近。因为天地间距离很近,那么天也许靠近不周山,所以共工能毁坏它,女娲能补好它。

 【原文】

 31·6含气之类,无有不长。天地,含气之自然也,从始立以来,年岁甚多,则天地相去,广狭远近,不可复计。儒书之言,殆有所见。然其言触不周山而折天柱,绝地维,消炼五石补苍天(1),断鳌之足以立四极,犹为虚也。何则?山虽动(2),共工之力不能折也。岂天地始分之时,山小而人反大乎?何以能触而折之?以五石补天,尚可谓五石若药石治病之状(3)。至其断鳌之足以立四极,难论言也。从女娲以来久矣,四极之立自若(4),鳌之足乎?

 【注释】

 (1)消:章录杨校宋本作“销”可从。上文有“销炼”可证。销炼五石补苍天:与下文“断鳌之石以立四极”不对偶,故疑“石”后一“以”字。

 (2)虽:上文言“坚重莫如山,以万人之力,共推小山,不能动也。如不周之山,大山也…折之固难”故疑“虽(雖)”系“难(難)”形近而误。

 (3)药石:指治病用的‮物药‬和石针。这里是‮物药‬的意思。

 (4)立:存在。

 【译文】

 有气存在的万物,没有不增长的。天地,是有气存在的自然界,从幵始产生以来,时间已经很久远了,那么天地间相互距离的远近,也就无法再计算了。儒者书上的话,大概有自己的见解。但它说共工撞不周山而弄折了顶天柱,搞断了系地的绳子,女娲熔炼五石来补苍天,砍掉鳌腿来顶住天的四边,这就是假话了。为什么呢?山很难推动,共工的力量不可能撞折它。难道天地幵始分幵的时候,山小而人反倒大吗?怎么能撞折它呢?女娲用五石补苍天,还可以说五石像‮物药‬能治病一样。至于她砍掉鳌腿来顶住天的四边,这就很难说了。从女娲以来已经很久远了,天四极的存在和以前一样,难道它是鳌的腿吗?

 【原文】

 31·7邹衍之书(1),言天下有九州(2),《禹贡》之上所谓九州也(3)。

 《禹贡》九州,所谓一州也。若《禹贡》以上者,九焉。《禹贡》九州,方今天下九州也,在东南隅,名曰赤县神州。复更有八州,每一州者四海环之,名曰裨海(4)。九州之外,更有瀛海(5)。此言诡异,闻者惊骇,然亦不能实然否,相随观读讽述以谈。故虚实之事,幷传世间,真伪不别也。世人惑焉,是以难论。

 【注释】

 (1)邹衍之书:疑指《邹子终始》。此书今已散失,王充时尚能见到。邹衍:参见2·5注(24)。

 (2)天下:这里指中国九州:邹衍认为世界由九个“大九州”组成,九个“大九州”由大海环绕,再往外就是天地的边缘。每个“大九州”又由九个州组成,有小海环绕。中国所在的这个“大九州”具体由“东南神州,正南次州,西南戎州,正西弇州,正中冀州,西北台州,正北泲州,东北薄州,正东州”组成。中国是这个“大九州”中的一个州,地处东南方,起名为“赤县神州”中国又由九个州组成。

 (3)九州:《尚书·禹贡》把中国分为兖、冀、荆、豫、扬、青、徐、梁、雍九个州。

 (4)裨(pí皮):小。

 (5)瀛(yíng营):大海。

 【译文】

 邹衍的书上,说中国有九州,这就是《尚书·禹贡》上所说的九州。《尚书·禹贡》上的九州,实际上是邹衍书上说的“大九州”中的一个州。像《尚书·禹贡》说的“九州”世界上共有九个。《尚书·禹贡》上的九州,就是现在中国的九州,由于在整个大九州的东南角,起名叫赤县神州。另外还有八个像中国这样的州。每个“大九州”四周有海环绕着,这海名叫“裨海”九个“大九州”之外,另外有“瀛海”环绕。这话希奇古怪,使听者震惊害怕,但又不能证实它是不是这样,只是随便读读传诵用作说话的材料。所以真事和假事,都同时在社会上传,真假无法分辨。世人感到惑,因此,这就需要加以责难和评论。

 【原文】

 31·8案邹子之知不过禹。禹之治洪水,以益为佐。禹主治水,益之记物(1)。极天之广,穷地之长,辨四海之外(2),竟四山之表(3),三十五国之地(4),鸟兽草木,金石水土,莫不毕载,不言复有九州。淮南王刘安召术士伍被、左吴之辈,充满宫殿,作道术之书(5),论天下之事。《地形》之篇,道异类之物,外国之怪,列三十五国之异,不言更有九州。邹子行地不若禹、益,闻见不过被、吴,才非圣人,事非天授,安得此言?案禹之《山经》,淮南之《地形》,以察邹子之书,虚妄之言也。

 【注释】

 (1)之:根据文意,疑“主”字之误。“益主记物”与上文“禹主治水”文例相同,可一证。本书《别通篇》有“益主记异物”可二证。

 (2)辨:通“遍”

 (3)四山:四周的山。表:外。

 (4)三十五国:指《山海经》和《淮南子》所记中国以外的国家。今传本《山海经》所记是三十九国,今传本《淮南子》所记是三十六国,言三十五国,不知是王充当时所见本子不同,还是传抄有误。

 (5)道术之书:这里指《淮南子》。

 【译文】

 据考察,邹衍的见识超不过禹。禹治理洪水,曾用伯益作辅佐。由禹主持治理洪水,伯益负责记载各种事物。如记尽天的广阔,地的长度,遍及四海之外,穷尽四山之表,三十五国的所有地方,鸟兽草木,金石水土,没有不完全记载下来的,就是不曾说还有九州。淮南王刘安招致术士伍被、左吴之类,充满了宫殿,让他们作道术的书《淮南子》,谈论天下的事。《淮南子·地形》篇讲不同种类的事物,外国的奇奇怪怪,列出了三十五国的差异,也没有说另外还有九州。邹衍走过的地方不如禹和伯益多,听的和见的也超不过伍被和左吴,才智不如圣人,能力不是天授,怎么能说出这样的话?根据禹的《山海经·山经》,淮南王的《淮南子·地形》,用它来考察邹衍的书,都是些没有根据的假话。

 【原文】

 31·9太史公曰:“《禹本纪》言河出昆仑(1),其高三千五百余里(2),月所于辟隐为光明也(3),其上有玉泉,华池(4)。今自张骞使大夏之后(5),穷河源,恶睹《本纪》所谓昆仑者乎?故言九州山川,《尚书》近之矣。至《禹本纪》、《山经》所有怪物(6),余不敢言也(7)。”夫弗敢言者,谓之虚也。昆仑之高,玉泉、华池,世所共闻,张骞亲行无其实。案《禹贡》,九州山川,怪奇之物,金玉之珍,莫不悉载,不言昆仑山上有玉泉、华池。案太史公之言,《山经》、《禹纪》,虚妄之言。

 【注释】

 (1)《禹本纪》:古书名,今已失传。

 (2)三:《史记·大宛列传》作“二”可从。

 (3)于:疑“相”草书形近而误。《史记·大宛列传》作“所相辟隐”可一证。《玉海》二十引文亦作“相”可二证。辟:通“避”

 (4)玉泉、华池:《史记·大宛列传》作“醴泉、瑶池”

 (5)张骞(qiān千)(?~公元前114年):西汉汉中成固(今陕西城固)人。官大行,封博望侯。汉武帝建元二年(公元前139年)和元朔三年(公元前126年),两次出使西域,打通了通往中亚的商路,加强了西域和中原的联系,促进了经济、文化的交流与发展。大夏:即吐火罗,中亚细亚古国。地在兴都库什山与阿姆河上游之间(今阿富汗北部)。

 (6)《山经》:太史公司马迁时只见《山经》,《海经》后出,合称《山海经》可能是刘秀所为。(7)引文参见《史记·大宛列传》。

 【译文】

 太史公司马迁说:“《禹本纪》说黄河源出昆仑,昆仑山高二千五百多里,月都被相互隔幵不得相见而各自发出光亮,那山上有玉泉、华池。如今从张骞出使大夏之后,穷究黄河源头,哪里能看到过《禹本纪》所说的昆仑山呢?所以说到九州山河的,只有《尚书·禹贡》较为接近实际情况。至于《禹本纪》、《山经》所记载的事情怪物,我不敢去说它。”其实,不敢说,就是认为它毫无根据。昆仑山很高,山上有玉泉、华池,是世人都听说过的,至于张骞亲自到过却没有那事实。考察《尚书·禹贡》,九州的山河,希奇古怪的东西,金玉的珍品,没有不完全记载下来的,就是没有说昆仑山上有玉泉和华池。按照太史公的说法,《山经》、《禹本纪》都是没有根据的假话。

 【原文】

 31·10凡事难知,是非难测。极为天中(1),方今天下在禹极之南(2),则天极北必高多民(3)。《禹贡》“东渐于海(4),西被于沙(5)”此则天地之极际也(6)。刺径千里(7),今从东海之上会稽鄞、(8),则察之初出径二尺(9),尚远之验也。远则东方之地尚多。东方之地尚多,则天极之北,天地广长,不复訾矣(10)。夫如是,邹衍之言未可非,《禹纪》、《山海》、《淮南·地形》未可信也(11)。邹衍曰:“方今天下在地东南,名赤县神州。”天极为天中,如方今天下在地东南,视极当在西北。今正在北(12),方今天下在极南也。以极言之,不在东南,邹衍之言非也。如在东南,近所出,如出时,其光宜大。今从东海上察,及从沙之地视,小大同也。相去万里,小大不变,方今天下得地之广,少矣。

 【注释】

 (1)极:北斗星。

 (2)禹:疑是衍文。“禹极”义不可解。下文有“方今天下在极南也”可证。(3)高:下有“东方之地尚多,则天极之北,天地广长,不复訾矣。”是以东方之地尚多,推证天极北之地必尚多;本句是以极南的中国人众多,推证天极北的人必尚多,故疑“高”系“尚”字之误。

 (4)渐:到。

 (5)被:这里是至的意思

 (6)则:疑“非”字之误。下文言“刺径千里,今从东海之上会稽鄞、,则察之初出径二尺,尚远之验也。远则东方之地尚多。”这说明东海不是天地的最边沿,可一证。又言“今从东海上察,及从沙之地视,小大同也。相去万里,小大不变,方今天下得地之广,少矣。”这又说明东海、沙不是天地的最边沿,可二证。又言“东海、沙、九州东、西之际也。”这是直接说明它是中国东西的边沿,而不是天地的最边沿,可三证。

 (7)刺径:直径。

 (8)鄞(yín银):县名。东汉时属会稽郡。治所在今浙江省鄞县东五十里鄞山下。:《汉书·地理志》作“鄮”可从。鄮(mào冒):县名。东汉时属会稽郡。治所在今浙江省鄞县东三十里,鄮山北的官奴城。

 (9)则:无义,疑是衍文。

 (10)訾(ī姿):估量。

 (11)山海:疑“山经”之误。上言“案禹之《山经》,淮南之《地形》”又言“至《禹本纪》、《山经》所有怪物”又言“案太史公之言,《山经》、《禹纪》,虚妄之言”可证。(12)根据文意,疑“今”下夺一“极”字。下文言“从雒北顾,极正在北。东海之上,去雒三千里,视极亦在北。推此以度,从沙之地视极,亦必复在北焉”可证。

 【译文】

 凡事难于识别,是非难于判定。北斗星是天的正中,如今中国在北斗星的南面,那么北斗星的北面一定还有很多人。《尚书·禹贡》载“东面到海,西面至沙漠”这不是天地的最边沿。太阳直径有一千里,现在从东海边上会稽郡的鄞县和鄮县,观察太阳刚升起时直径只有二尺,这就是太阳离东海还很远的证明。太阳离东海还很远,那么东方的土地就还很多。既然东方的土地还很多,那么北斗星的北面,天地广阔,就更不可估量了。照这样说,邹衍的话就没有可指责的,而《禹本纪》、《山海经·山经》、《淮南子·地形》都不能相信了。邹衍说:“如今中国在地的东南面,称作赤县神州。”北斗星是天的正中,如果现在中国在地的东南面,看北斗星就该在西北面。今天北斗星正好在北面,现在中国就在北斗星的南面。以北斗星来说,中国不在地的东南面,所以邹衍的话是不对的。如果中国在地的东南面,就靠近太阳升起的地方,太阳如果升起的时候,它的光芒就该更光亮。今天从东海上观察太阳,跟从沙漠地区看太阳,大小都一样。相离万里,所看见的太阳大小不变,可见如今中国占有的土地面积,是很小的。

 【原文】

 31·11雒(1),九州之中也。从雒北顾,极正在北。东海之上,去雒三千里,视极亦在北。推此以度,从沙之地视极,亦必复在北焉。东海、沙、九州东、西之际也,相去万里,视极犹在北者,地小居狭,未能辟离极也(2)。南之郡(3),去雒且万里。徙民还者,问之,言中之时,所居之地未能在南也。度之复南万里,之南(4)。是则去雒二万里,乃为南也。

 【注释】

 (1)雒(luò洛):即洛,三国魏改。因在雒水之北得名。东汉、三国魏等七朝先后在这里定都。

 (2)辟:荒远。

 (3)南:郡名。西汉武帝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置郡。治所在西卷(今越南平治天省广治河与甘河合处)。辖境约当今越南中部北起横山南抵大岭地区。

 (4)前一“”字,根据文意疑“地”字之误。

 【译文】

 雒在中国的中心。从雒向北看,北斗星正好在北面。东海岸边,离雒三千里,看北斗星也在北面。根据这个来推测,从沙漠地区看北斗星,也必然它还在北面。东海与沙漠,是中国东、西的边沿,相隔万里,看北斗星还是在北面,这是因为地方狭小,不能远离北斗星的缘故。南郡离雒将近一万里。迁居到那里的人回来,问他们,回答说太阳正中的时候,他们所居住的地区也不在太阳的南面。这样,推测从南再往南一万里,那地方就应当在太阳的南面。这就是说,离雒二万里的地方,才是太阳的南面。

 【原文】

 31·12今从雒地察之去远近,非与极同也,极为远也。今北行三万里,未能至极下也。假令之至,是则名为距极下也(1)。以至南五万里(2),极北亦五万里也。极北亦五万里,极东、西亦皆五万里焉。东、西十万(3),南、北十万,相承百万里(4)。邹衍之言:“天地之间,有若天下者九(5)。”案周时九州,东西五千里,南北亦五千里。五五二十五,一州者二万五千里(6)。天下若此九之,乘二万五千里(7),二十二万五千里(8)。如邹衍之书,若谓之多,计度验实,反为少焉。

 【注释】

 (1)距:至,到。

 (2)五万里:雒南二万里,雒再向北行三万里到北斗星下的地方,故云五万里。

 (3)本篇中凡言长度、面积的地方,数词量词皆具备,故疑“万”下“里”字。下同。

 (4)承:通“乘”相承百万里:南北十万里与东西十万里相乘,面积应为一百万万平方里。

 (5)这里王充把邹衍的九州说误认为是二级,错将中国当大九州之一。

 (6)二万五千里:东西五千里与南北五千里相乘,面积应为二千五百万平方里。(7)二万五千里:据上应是二千五百万平方里。

 (8)二十二万五千里:九乘二千五百万平方里,应为二亿二千五百万平方里。

 【译文】

 现在从洛观察与太阳距离的远近,跟在洛观察北斗星的远近,是不同的,北斗星要更远些。现在即使想向北走三万里,也不能到北斗星的下面。就算到了,这就叫做到了北斗星之下的地方。从北斗星之下的地方到南是五万里。那么北斗星之下的地方的北面也该有五万里。北斗星下的地方的北面有五万里,那么北斗星下的地方的东面与西面也都该各有五万里。这样东面到西面十万里,南面到北面十万里,相乘是一百万万平方里。邹衍说:“天地之间,有象中国大小的州九个。”按照周代的中国,东西宽五千里,南北长也五千里。五五二十五,中国这一个州有二千五百万平方里。天下有象中国这样的州九个,九乘二千五百万平方里,是二亿二千五百万平方里。像邹衍书上那样记载,如果认为说多了,按计算的来核实,反倒是说少了。

 【原文】

 31·13儒者曰:“天,气也,故其去人不远。人有是非,为德害,天辄知之,又辄应之,近人之效也。”如实论之,天,体,非气也。人生于天,何嫌天无气?犹有体在上,与人相远(1)。秘传或言天之离天下六万余里(2)。数家计之(3),三百六十五度一周天(4)。下有周度,高有里数。如天审气,气如云烟,安得里度?又以二十八宿效之(5),二十八宿为月舍(6),犹地有邮亭为长吏廨矣(7)。邮亭著地,亦如星舍著天也。案附书者(8),天有形体,所据不虚。犹此考之(9),则无恍惚,明矣。

 【注释】

 (1)根据文意,疑“相”后一“去”字。

 (2)秘传:指纬书。

 (3)数家:这里指搞天文历算的人。

 (4)三百六十五度:我国古天文学家认为太阳是绕地球转的。太阳绕地球一周是三百六十五天多,于是把一周按天数分为三百六十五等分多,每一等分叫一度,一周共三百六十五度多。

 (5)二十八宿:我国古代天文学家把沿黄道和赤道的部分恒星划成二十八个星座,叫做二十八宿。又按东、南、西、北划分,各为七宿。

 (6)舍:参见7·5注(4)。

 (7)邮亭:参见19·4注(11)。廨(xiè谢):旧时官吏的办公处。

 (8)附:根据文意,疑是“传”字之误。

 (9)犹:通“由”

 【译文】

 儒者说:“天是气,所以它离人不远。人有对有不对,暗中做了好事或坏事,天立即就知道,又立即会报应,这是天靠近人的证明。”按事实评论,天是物质实体,不是气。但是人在天禀受气而产生,又怎么能怀疑天没有气呢?可见还有一个实体的天在施气的上面,它与人相离很远。秘传有的说天离地有六万多里。按天文历算家计算,三百六十五度是一周天。天的转动可用周度来量,天的高度可用里数来计算。如果天确实是气,气象云烟,怎么能用里去量呢?再用二十八宿来证明,二十八宿是、月停留的地方,就像地上有邮亭是地方长官停歇的地方一样。邮亭附着于地,也像星舍附着于天一样。考察秘传上写的,天有形体,依据不假。由此考察,那么天不是恍恍惚惚不可捉摸的,这已经很清楚了。  M.mHUa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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