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七章 死神铃铛的妙用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魔兽。
独自一人深处大草原的时候,总能感觉到一种前所未有畅快和舒
,耳边的风声轻轻作响,蒲公英化作点点白斑飞翔天空,时而有几只兔子从脚边蹿过,这真的足以让人陶醉其中。
不过强大的猎食型魔兽显然给这份宁静和安详带来了一丝刺
,使得猎人们总得保持最旺盛的精力。
秦麟给火仔的命令就是让它在空中监视地面的一切,包括兽族的巡逻队有没有突然摸过来,附近有没有什么强大的魔兽突然出现等等。
火仔的视力本来就好,加之又在空中,那便真的是如鱼得水了,就算草地上一条绿
虫跑过,也难以逃过它的眼睛。
对于秦麟的捕猎来说,这简直就好像在天上安装了一个卫星定位系统,哪里有草原狮子,哪里有雷鹰,根本都不需要秦麟去浪费精力寻找,火仔自然会通过精神力告知他。
“老大,正前方一千米处出现一群捕猎的狮子,另外还有几只虎视眈眈的雷鹰飞在空中。”秦麟的脑海中出现了火仔的通知。
于是,他立刻快步向前奔去,行动间自然用了飞行的魔法,不过只是低空飞行,这倒不是觉得低空飞行就有什么大的好处,只是飞的太高很容易给兽族的大军发现,他可不像在这个时候惹来什么麻烦。
而火仔就不同了,火仔的身体能大能小,而且现在还能将浑身的火焰暂时收起来。飞在天上就只是比普通地鸟类漂亮了一些,并不显得特别突出,兽族人肯定是不会为了一只漂亮的鸟大动干戈的,他们可不是人类,那么懂得享受。
一千米的距离对于秦麟来说根本连一分钟都花不到,不过在接近火仔所说的目标的时候,他慢慢放下了脚步,为了不惊动那群狮子,他也只能这样了。
这放慢脚步纵然多花了一点时间。可对于观察情况却非常有利,火仔的信息很简单,秦麟不可能将这群狮子附近的情况全部了解清楚。所以他就得自己来进行一番观察了。
停下来之后,秦麟首先看到的就是一群硕大地草原狮子。因为经常在大草原上奔跑,它们的肌
显得非常发达,身体也是威猛无比。
狮子大约有三十多头。因为它们在快速移动中,所以很难数清楚。不过令人惊讶的是,被这群狮子围住地猎物却只有一头,而且看情况这猎物反倒比狮子更加厉害,现在已经有好几只狮子被抓伤或者咬伤,有的甚至是被魔法给弄伤地。
众所周知,魔兽虽然大多都会一两种魔法,可是因为它们的智力比较地下,一般情况下是不会用的,只有到了拼命地时候。才会使出来拼死一搏。
可是眼前这头被草原狮子围住的魔兽,却异常轻松地使用着各种魔法,巧妙之处连秦麟都不得不赞叹一两声。
魔兽?怎么感觉有点不太对劲呢?
正看着这场明显反过来的围捕。秦麟忽然觉得情况有点不太对劲,最让人怀疑的就是站在中间的那头魔兽了。
看它的样子倒是很像…很像…怎么越看越像是自己那个世界科学研究中的霸王龙啊。
霸王龙…霸王龙…对了,曾经在维达纽斯的时候,自己跟沙拉布莱曼参加多拉格。咆哮者的哪天,就曾经碰到过这么一个家伙,只是当时因为被那个变态蝙蝠追着,没太在意而已。
现在想起来还真是越看越像,这哪里是什么魔兽啊,根本就是仅次于龙族的变态种族霸王龙族地族人。
而且看仔细看这家伙的实力的话,就可以发现他同样已经达到了神级地实力,而且现在是处在变身的状态,实力更是暴增到了神级顶峰,再加上兽人天生地身体优势,秦麟要真跟他一对一还不一定能讨得了好。
霸王龙族与血蝙蝠一族一样,历史上由于未知的原因而大量死亡,只是霸王龙族显然比血蝙蝠一族更加幸运,他们侥幸存活下来的也有数万之多,所以繁衍下一代自然不成问题,再加上与龙族可以通婚,这样不仅增强了他们的实力,而且还让他们这一族能够发扬光大,不过说到底还是成了龙族的附庸。
这个家伙好像叫什么霸王。克鲁兹,听起来名字真的很奇怪,可实力却强的变态。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当初在多拉格的宴会上见到这家伙的时候,他的实力不过才九阶多一点,难道是练了《葵花宝典》了,要不就是吃了白莲教的圣药了?
秦麟在想这个问题的时候就是没有考虑他当初才不过七阶左右的实力,现在还不是达到了神级顶峰,比这个叫霸王的家伙还要变态呢。
没办法,人类就是没有这种自觉
,总把自己当做主角,认为除了自己之外,别人都不该有奇遇,就不该更加聪明。
这或许是所有智慧生命都有的毛病吧。
这家伙怎么孤身跑到狮子群里面去了?难道他觉得跟这些中等阶级的魔兽打起来好玩吗?要么就是有
待狂的倾向?又或者…对啊,霸王龙始终是霸王龙,尽管他是智慧生命,可猎捕食物的习
还是没有改变,看起来他是把这群狮子当做午餐了。
想到这里,秦麟就不高兴了,好不容易找到这么几十只可以用来做试验的草原狮子,怎么能被你给
了,哼,看来小爷今天得耍点小花样了。
秦麟采取的是赶走策略,在别人的地盘上,他还不敢大肆出手,要是一不小心引来两个以上的神级高手,那他就只能等死了,估计想跑都跑不了。
三十头狮子,如果全部打上精神烙印的话。其实力也会有一个比较大的提升,本来这些狮子就已经是七阶地魔兽了,如果再得到秦麟的精神烙印,实力可能会达到九阶也不一定,尽管九阶实力的魔兽对于神级的霸王来说根本就是如同小虫子一般的存在,但却可以不断
扰霸王,让秦麟有机会以偷袭的方式暗算霸王,然后再赶走那家伙。
经过一番仔细的计算之后,秦麟便开始了自己的计划…
霸王。克鲁兹作为这次进攻人类的兽族大军中一名猛将。不仅得到多拉格。咆哮者地欣赏,而且也深得兽族士兵们的爱戴和推崇。
这家伙虽然平时看起来傻傻的,脑子不太灵光。
可是一旦上了战场,就好像变了一个性格似地。一下子就狡诈起来了,在多拉格统一兽族的过程中,他起到了不可磨灭地作用。因此也被赐予了可以跟龙族女
通婚的光荣资格。
因为长时间的与人类对峙,让霸王感到有些厌烦,他每一天都想找些好玩地事情来刺
一下自己的神经,而捕猎则成了他最佳的选择。
今天,他跟往常一样来到了距离大军营寨不远的地方捕猎,一群可怜的草原狮子便成了他玩物。
跟许多猎食动物一样,在吃掉猎物之前,他们总喜爱将猎物尽情的蹂躏一番,这其中以猫咪玩老鼠最为出名,霸王虽然是个智慧生命。但做这事儿的本事却一点也不比猫咪差,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他今天总感觉心里头有些东西堵着。总感觉可能会发生什么事情,然而当他玩得起劲的时候。这份莫名其妙的担忧也随之而去了。
霸王引来的这群狮子有公有母,但都是相当勇猛地,他变作霸王龙也只是为了好玩而已,说不定哪个愚蠢的猎人就会以为他被狮子打的不行了,想来捡个便宜,那时候他就可以再多个玩伴了。
狮子们有条不紊地进攻着,但很显然没有什么策略,只是一味地单纯靠着爪子和牙齿来对付霸王。
霸王心里头就乐了,狮子跟霸王龙比爪子、比牙齿,那不是明白着找死吗?
所以他只是在狮子们攻击到他的薄弱位置地时候才去挡一下,比如眼睛、鼻子等等,有时候用爪子,有时候用牙齿,也有时候会用点小魔法吓吓这帮狮子。
被消遣的狮子们显然怒了,开始疯狂的进攻,不过这种进攻对于霸王来说还是没有任何威胁可言的。
然而就在他笑着逗弄狮子们的时候,突然就发现了情况有些不太对劲,这帮狮子的实力不仅集体提升了,而且还学会了近战与远战相配合,物理攻击与魔法攻击搭配起来进行战斗。
这让霸王猛然间有点手忙脚
,不管怎么说他身上还是有弱点的,给这么多的狮子围攻,万一碰到了,就算不受伤,也会很痛的,作为一个兽族的将军,战场上的猛将,他可不愿意吃这个暗亏。
所以他选择了反击,用自己大概两成的魔力进行反击,他认为这已经绰绰有余了,只要动用了两成以上的魔力,这些狮子根本就没有近他身子的机会。
然而更让他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远处飞来一只羽
颜色发红的小鸟,他认得那是血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魔兽,所以就没有在意。
可是正当他全身心对付狮子的时候,那小鸟却从口中
出了一道红色的光芒,那光速度很快,若不是他躲得快,恐怕就不仅仅是皮
被烧焦一点了,估计心脏会被直接
穿的,这可真的是危险之极。
他不太明白,在大草原之上怎么会出现这种等级的魔兽,而且还是这么的不起眼,可有时候,有些事情实在不该想明白的,当你过于执着的想着这件事情的时候,危险却已经悄悄降临。
一个快到不可思议的身影突然向他袭来,霸王急忙转头去看,他看到的是一个人类,脸上带着
氓般笑容的人类。
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人类有着一股令他感到不安的气息,于是他急忙调
想要去拦截。
可是他又忘了,他的身旁还有几十头狮子,还有那只不起眼的小鸟。只是一瞬间。他就被击倒在地,再想爬起来地时候,那个人类诡异的笑容已经出现在了他眼前不到一尺的地方。
他无奈地在心中叹息:唉,杀了一辈子的人类,没曾想临了却给人类当下酒菜了…
不过想象中的痛苦并没有到来,那个人类不仅没有攻击他,而且还给他脖子上套上了一个东西。
他忽然觉得面前这个人类好威风、好帅气、好伟大,总而言之,他觉得自己突然可以为这个人类做一切事情。甚至不惜背叛自己的种族。
…
秦麟嘿嘿笑着拍了拍手,一直想着怎么利用死神铃铛的第二种作用呢,现在算是如愿以偿了。能够控制住这么个神级顶峰的怪物,自己以后在兽族的军队中也算是有了卧底了。而且还是一个绝对不会被怀疑地卧底。
“你叫霸王。克鲁兹是吧?”秦麟抬头望着巨大的霸王龙,心中颇为得意,以前可是从没想过能抓到神级的高手来做仆从。现在总算是如愿以偿了,真是多亏了死神铃铛。
“是地,我的主人。”霸王低下头回答道。
“很好,看起来我地记
还不错,总算是没有记错。对了,你们的大军现在在什么位置?”秦麟笑着点了点头,先命令霸王变成人形,才继续问道。
这个问题已经涉及到了兽族的机密,但霸王还是连想都没有想便回答道:“就在距离此处不到一公里地地方,因为比较隐蔽。所以人类的斥候是不可能发现的。
”
哎呀,这就是死神铃铛的神奇作用,连神级高手都可以控制的服服帖帖的。难怪那些死神可以抓走比他们厉害的多的高手的灵魂,有了这东西。想不成功都难。
“嗯,很好。你现在就回去,这里的事情就当没发生过,以后我会来找你地,你只需替我牢牢记着兽族军队里面发生的一切事情就行了。”秦麟点了点头道。
“明白,我的主人。”霸王点了点头,转身一瞬间就消失不见了。
“嚯,还真是
快地嘛。”看着霸王已经消失的身影,秦麟脸上都快乐出花来了。
今天本来就只是想出来弄点草原狮子和雷鹰回去,没想到地是狮子弄了足足三十头之多,还轻而易举地收了这么个强大的仆从,更重要的是这个仆从还是兽族军队里的大将军,一旦真的爆发战争,这可绝对是个刺探消息的好的间谍。
“火仔,你去把那几只雷鹰给我赶下来,距离太远,我用不了心灵控制。”虽然高兴,但秦麟还没有忘记自己此行的真正目的,尽管狮子有了,可雷鹰还没捉到一只,看着天空中飞翔的三只雷鹰,秦麟有些无奈地对火仔说道。
火仔倒是麻利,很迅速地就去做事了,不过看着那三只雷鹰,秦麟还是有些不太
足,要知道试验就得伴随着风险,特别是这种杂
试验,就好像玩游戏的人砸装备一样,谁也不能保证一下,或者几下就成功,那得损失很多材料才能真正弄成功一件好的装备。
雷鹰生
不爱群居,这三只雷鹰还是因为地下狮子受伤时散发出来血腥味给引来的,要想再多找几只都不太容易。
这倒不是说雷鹰的数目少,只是它们生活的太分散了,这为抓捕工作造成了不小的麻烦,现在秦麟可以依靠心灵控制来捉,但是以后大规模训育的时候,他总不能还亲自来抓这些东西吧,他还有更重要的技术活的去干。
怎么办呢?唉——,要是能找到雷鹰的老巢就好了,雷鹰虽然捕猎的时候比较分散,但居住的地方却是很靠近,有时候一片林子或者草丛之中就会有成千上百个雷鹰的鸟巢,毕竟它们的生活习
都差不多,不可能找那么多类似的地方,只能住在一块儿了。
雷鹰不像其它的魔兽,总喜爱窝里斗,它们虽然都是孤胆英雄,可对自己的同伴却是非常的友好,如果有大家一块儿看重了某处的食物,都会礼让或者一起分享的。
这也就使得雷鹰可以安全的一起居住。
想到这里,秦麟突然看了看空中已经被火仔追的走投无路的雷鹰,急忙用精神力发出心灵控制,将三只雷鹰全部打上了精神烙印。
做完这个工作之后,他便命令三只雷鹰在前面带路,自己则领着三十头狮子紧紧跟在后头,火仔负责的是空中的巡逻和跟踪工作。
与其抓到这三只雷鹰就离开,倒不如利用它们找出雷鹰们居住的巢
,一旦找到了那种巢
,不说捉成百上千只了,捉个几十只总是没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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