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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万元是个什么概念?
 近⽇,陕西省‮委纪‬发出了《关于厅级主要‮导领‬⼲部配备和更换公务用车实行备案制度的通知》的文件,此文件的主要目的,在于明确了“厅(局)级‮导领‬⼲部购置、更换公务用车的标准是:排气量2。0升(含)以下,价格在27万元以內。”

 这就让人费解了!27万元是什么概念?是一个幸运的下岗职工需要100年才能得到的最低生活费;是一个西部的贫困⺟亲需要1000年才能得到的年收⼊;而且这些厅局级⼲部,大都住在城里,活动的主要范围也在城里,在如此优越的条件下,有必要使用这么昂贵的轿车吗?按照现在轿车的质量,十万八万的轿车就已经很不错了,为什么就不能将标准将下来,用以减轻‮民人‬的负担?难道乘座便宜些的轿车,就不能顺利的完成公务吗?

 说到此,我想问一下,27万元的规定,是怎么量化出来的?考虑到将公务用车不合理和‮败腐‬的成分去除掉了吗?考虑到‮导领‬们工作的实际需要了吗?考虑到‮民人‬群众的实际生活状况和负担了吗?考虑到我们的国情了吗?如果没有,那又是依据什么而定的呢?难道只是死死地抱着所谓的“厅局级”这个典型的官本位概念不放,而就是不去想一想,我们的“厅局级”是共产人的“厅局级”是真正为‮民人‬排忧解难的公仆,是将为‮民人‬谋幸福为己任的‮导领‬⼲部,是将无与伦比的共产人先进付诸实践的领头人!

 众所周知,正因为在公务用车的使用中,存在着严重的不合理现象,存在着严重的‮败腐‬现象。而这些现象的存在,不仅大大地增加了‮民人‬群众的负担,而且也助长了內的不正之风、贪图享乐和‮败腐‬现象的滋生,使得‮民人‬群众意见多多,怒斥此现象为“车轮上的‮败腐‬”正因为如此,才有了公务用车改⾰。而改⾰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清除‮败腐‬,最大程度地减轻‮民人‬群众的负担。而陕西省‮委纪‬的这个通知,非但让人丝毫看不到改⾰不合理的公务用车制度,减轻‮民人‬负担的影子,甚至于给人一种要将公务用车的现状继续下去的感觉了。

 在全都在轰轰烈烈地进行共产员先进教育,努力实践共产员先进的今天,在大力提倡公车改⾰,想方设法减轻‮民人‬负担的今天,要想真正搞好公务用车改⾰,真正减轻‮民人‬负担,就必须要动真格的,就必须拿出让‮民人‬満意的方法来。而这真格的是什么,让‮民人‬満意的方法又是什么,制定政策的人是非常清楚的,更明⽩应该怎样去做,关键就看你的庇股是坐在‮民人‬群众利益一边,还是坐在所谓的“厅局级”一边去了。  m.mHUa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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