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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1)
 向秧秧的车子昨天就回来了。

 新轮胎、新烤漆、新雨刷、新车灯,只差没有换一台新车给她,于是,她很清楚自己没有再待下去的理由。

 昨天忙得很,她上菜市场,给白聿鑫卤了一大锅卤味,让他可以吃上七、八天,再腌泡菜,让他不至于过度待自己的肠胃,她还烤饼干、做面包、洗水果、剥水果,做一大堆水果冰

 她不只把他的冰箱满,还在晒衣场上风干香肠,她怕他饿死,很怕。

 忙过一天,晚饭时,没忘记叮咛他,她已经把炒饭分成三大包冷冻起来,想吃的时候送进微波热一热,而红烧狮子头也可以比照办理…

 她一边唠叨,一边想着还有什么事没代时,眼光落在桌面的一纸合约上,天呐!是她想要的五百斤茶叶!她高兴地大叫大跳、绕着他转圈圈,还抱住他的脖子、在他颊边献上热吻。

 白聿鑫害羞,想把她从自己身上拔下来。

 可她打死不肯,直在他耳边囔囔“你是天底下最好的男人,你这个朋友我定了,你不准甩掉我、我也不会甩掉你,我们当一辈子的朋友,你说好不好?”

 他哭笑不得,只好冷冷地恐吓“向秧秧,你给我下来!”

 她挤眉弄眼装小丑,才从他身上慢慢下来。无所谓,她早就习惯用热心贴他的冷脸。

 今天一大早,她就起洗被单、洗枕头套、洗厨房、洗客厅、洗卫浴,且不管他是不是在工作中,她都孤注一掷、非要打扰。

 她要在离去之前,把屋里能洗的东西通通弄干净,因为她心知肚明,他有严重的洁癖。

 中午,她为他做一顿饭,香的麻油饭,他一样吃了好几碗才放下碗筷。

 她清洗好碗盘,他帮忙把行李送进车子,她没坐进驾驶座,反而绕到他面前。

 要走了耶,有些淡淡的舍不得在心里发酵。

 “这条森林步道我已经走得很好,不会摔跤、不会勾破丝袜,也不会把自己弄得灰头土脸。”勾起他的手,向秧秧低着头说。

 “我知道。”她的不舍他知道,因为他着掖着藏着的,也是和她一样的不舍得。

 “我不会在森林里面迷路,甚至可以分辨五鸟和乌秋的叫声。”

 “我知道。”他知道她的适应力良好,才在他的股后面追几遍,就追出一张森林G 导航图。

 “菜市场里的阿桑以为我是你的女朋友,每次看到我,都会在我的袋子里多葱、几片。”

 他们对她好,不是因为她长得很美丽,而是因为她背后的男人叫做白聿鑫,他的茶厂提供了许多工作机会,让找不到工作的村人可以安居乐业 。

 在这里,他的脸很冷、他不懂人际关系,但他做的事替自己埋下好人缘,所有人都对他心存感激。

 向秧秧和他们一样,很感激他,不只因为他给的五百斤茶,还因为他让她学会并非只有当恶女才是唯一的生存之道。

 “我知道。”知道大家都喜爱这个爱笑、亲切的美丽女生。

 “我本来以为,我会很讨厌这里的。”也讨厌一个冰脸孤僻男,没想到短短两个多星期,她喜爱上他宽宽的背影,喜爱他大大的手掌,喜爱他吃饭时脸上掩不住的幸福感。

 向秧秧握住他的手,盯着他的帅脸不放。他的脸一样会让她的口水从台湾海峡到太平洋,但让她真正不舍的,是他的心!一个货真价实的好男人呵,说不定,这辈子她再也不会遇见第二个这种人了…

 “我知道。”白聿鑫摸了她的发、拨开她的刘海。她仍然是个美丽耀眼的女生,但他对她不再过敏。

 “可是现在,我很喜爱你。”

 “我知道。”因为他也喜爱上她…不只是手艺。

 “那以后,你会不会想我?”

 他提了提嘴角,没回答。

 想在他嘴里套出思念,她知道,没门儿。

 “你知不知道这五百斤茶叶对我来讲,有什么意义?”

 “有了它,你可以升经理。”

 “对,升了经理,我会有更多的奖金、更高额的薪水,我可以替我的家人买一个新房子。到时候,我一定办桌请你吃饭,记住哦,我欠你一顿 。”想到还会再见面,她的心情好转了一大圈。

 “你是真心想请我吃饭,还是想要我送礼物?”他扬眉,笑问。

 真好,他越来越有表情了,这样的白聿鑫看起来比较不孤僻。“被你猜中了,你可不可以不要这么聪明?”

 “我没办法否决自己的智慧。”

 “好吧,为了不让你太麻烦,我会亲自拟好礼物清单。”

 “礼物清单?你还想从我这里挖出什么东西?”

 “你可以送我一台冰箱、一台电视机,如果你肯把屋子里面的沙发割爱,我也很乐意,因为我睡它,已经睡出感情。”向秧秧扳动手指头,一项一项数。

 “你在影我不懂待客之道。”

 “干么心机这么深!我又不是对每个人都耍心眼,至少我对你是真心的、真心把你当成好朋友,真心感谢你的收留,真心感激你没把我吃掉… …”他才要开口反驳,她先一步捂住他的嘴巴。“别否认,我是美女一枚。”

 拉下她的手,白聿鑫直觉回答“放心,我对美女过敏。”

 对美女过敏?因为江绯琳的关系?

 她能理解,爸妈的婚姻能让她嘲笑爱情,他的亲身经历就能教他对爱情退避三舍,不过这个时候,身为好朋友该做的不是落井下石,而是真心希望他的感情有个好归宿。

 “那么我替你介绍一个宜家宜室的好女人?她或许长得不美女,但她有一颗善良的心。她不像我这种人,一天到晚在外面抢业绩,她会为你烧饭洗衣,娶她,你不必担心她搞外遇,你只要专心对待她,她愿意把全部的爱情通通送给你;她为你生儿育女,为你持家庭,在你寿终正寝时,会有一大堆家人围在你身边为你哭泣。你觉得好不好?”

 她在说话,但不说就得转头回到驾驶座,所以…继续吧!

 “听起来不坏。”白聿鑫笑笑,随她的话语打转。

 “那、那我…回台北马上替你物。”

 “要心地善良哦。”回台北三个字,不知道为什么戳了他的心一下,让他感到一阵疼痛。

 “放心,我绝不会找个像我这种恶女来荼毒你的生命。”

 “要很会做菜,而且有一点洁癖。”像她这样。

 “了解,她得天天为你拖地,最好是不用拖把,跪在地上拧抹布的那种良家妇女。”她一弹指,知道。

 “她可以爱珍珠翡翠,但是不可以喜爱外面的男人。”

 他明白他们在说着无聊废话,但不说,她就要走了,不想她走,只好陪她

 “我保证,她连party都没听过,不知道夜店是在做什么,以为酒只能用来做菜,而且相信钢管舞是一种奥运的表演赛。”

 “有这种女人吗?”

 “慢慢找就有,如果找到了…再给我茶叶一千斤?”

 “狮子大开口!”他笑了,在她额上赏一个爆栗。

 “拜托,这种女人已经频临绝种,我替你找到,连一千斤茶叶都舍不得?”

 “好吧,一千斤。”他妥协。

 “那…那…”在过那么久之后,还真的得走了。

 白聿鑫也接不下去新话题,笑笑说:“开车小心。”

 “嗯,时速绝对不超过一百五。”

 他又笑开怀。“想要我的茶叶,就努力让自己活久一点。”

 向秧秧咬着,也笑了,拍拍他的肩,郑重说:“白聿鑫,你真的是个很好、很好的男人,我们…是朋友了,对不对?”

 “对。”

 “很好的朋友,对不对?”

 “对。”

 “好到可以穿同一条子的朋友,对不对?”她把他借穿的衣服拿来讨人情。

 他皱皱眉头,说:“和男人同穿一条子,可不是好事。”

 她真心大笑,上车,但在车子发动后,在后照镜失去他的身影之后,笑容垮台,漂亮的眉头染上一抹哀愁。

 白聿鑫望着她的车子,直到它转出森林,再也看不见为止。

 七天、十四天、十九天,向秧秧来到这里十九天,改变他的生活习惯、改变他不多话的孤僻感、改变他的味蕾,连带地,改变他对孤独的享受 。

 以前,他享受一个人的生活,每年总盼着茶、冬茶采收,从繁忙的大台北南下,到这里过着隐居生活…现在她走了,他突然觉得三十几坪的屋子很空旷,空旷到连呼吸都带着淡淡的忧郁。

 有人说,养成一个习惯需要三个月的时间,而她这个急女人,只花十九天,就改变了他的习惯。

 走进屋里,他觉得空的感觉很讨厌。

 打开窗户,对着屋后的森林小径,初发的新叶在枝头透着绿意,于是,他想起她的高跟鞋。

 向秧秧有两双高跟鞋,来这里的第一天就坏掉一双,拿到行李后,她换上自己的套装和另一双高跟鞋,只要他出房间,她就用锲而不舍的态度追着他,讨论把茶叶交给GOHO购物台的若干好处。

 但他不听,转进森林深处,他喜爱森林里的下午,风起,山岚环绕,虚无缥缈间,让他想起高中时期热爱的武侠小说。

 “做生意呢,知名度最重要,如果…”

 “为什么所有的生意人都想上电视呢?那是因为…”

 她说她的,他走他的,没把身后的女人放在眼底,他的步伐大,他走一步她得追上两步,而森林小径光是穿运动鞋走就够吃力了,她穿高跟鞋自然是加倍辛苦。

 等他听见背后有重物坠地的声音时,回头,看见她摔在半路上,而鞋跟又弄坏一只,他忍不住发笑,笑她的狼狈不堪。明明是都市大小姐,跑到这里来对他鞠躬哈,怎能不委屈?

 因为那一点点同情,他走到她身边,伸手给她。“我们回去吧。”

 她瞪住他的手,硬是赖在泥地上,大声耍赖“你这个人怎么那么没同情心?我为你弄坏两双鞋,一辆车子失踪不见,你居然连五百斤茶叶都不肯给!”

 这是两码子事,好不?

 他没解释自己的同情心是不是被狗啃去,问她“我要回去了,你走不走?”

 “不走、不走,除非你答应我的要求。”她被两双跟随多年的高跟鞋弄得心浮气躁,忘记做生意不可以用耍赖招。

 “好吧,你不走,我先走了。”

 她把头别向一边,他莞尔、离开,并没有走远,只是藏身在一棵大树后面。

 向秧秧还在恰,她在心里默数十秒,和自己打赌,赌他是个心地善良的好男人,可是一回头,她发现整座森林里只有自己。

 她吓了、慌了,匆促起身,却发现断掉鞋跟的鞋子重心不稳,还没站稳,下一秒又摔了。她来不及等自己直起身,先拉开嗓子喊“白聿鑫, 不要开玩笑,你快出来。”

 他没从树后走出来,反而很坏心眼地偷窥她的衰尾。

 “我有心脏病哦,你不可以吓我,要是我昏过去,就要马上送大医院急救。”

 他没回应,第一次发现,原来耍坏心眼还…有趣的。  m.MhuA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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