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四章 安市之战(求月票)
一只粉⽩⾊的蝴蝶颤巍巍地停在一朵淡蓝⾊的小花上,那是个小小的山坡,很明显经受过一场战事的躏蹂,很多草木已经东倒西歪,一些低矮的灌木七零八落,甚至还沾染着⾎迹。
一只野狗瘸着一条后腿在山坡上小跑着,不时扒拉着那些已经枯萎的树枝,寻找着一些已经腐臭的食物。一只灰褐⾊的兔子飞快地窜了出去,很快消失不见。天上,有几只鹰隼在飞翔,它们一向是⾼傲的,锐利的眼睛在寻觅着活物用以果腹。
一支队伍就驻扎在山中,他们属于⾼丽。
斑丽明显快要被这场持续了几个月的战争快要拖垮了,他们的士兵甚至没有⾜够的营帐,应该庆幸,这里的蚊虫并不传染一些疟疾之类的疾病,否则,以他们的卫生习惯,爆发瘟疫大概是必然的了!
有山泉在营地不远处流过,几个⾚着上⾝的小兵嘴里小声抱怨着,用木桶装満了⽔,提回营地。
一个穿着一⾝昂贵的丝质袍子的中年男子
沉着脸蛋从最中间的营帐里走出来,恶狠狠的说道:“该死的大人唐,真希望他们可以永远消失不见!哦,天哪,这个时候,我应该在自己家里,喝着冰镇的酸梅汤,有美丽的少女为我奉上来自大唐的葡萄美酒!不,又是大唐!”
他偷偷摸摸的看了四周一眼,小声嘀咕起来:“该死的泉盖苏文,
臣贼子!把⾼丽当成他们家的了!哼,触怒了大唐,如今弄成这般局面!唔,要是我投降,那么大唐的皇帝会不会给我什么赏赐呢?听说,就是大唐的商人,过的⽇子也比我们这些所谓的王公強啊!”一个亲兵跑过来,
着气。脸上的汗⽔流的很
快,他用恭谨的语气说道:“将军,澡洗⽔已经准备好了,您可以去浴沐包⾐!”
“太好了!”那男子神情终于悦愉起来“该死地天气,永远热得叫人无法忍受!”
远远的林子里。几个隐隐绰绰的⾝影在浓密的枝叶的掩护下,几乎无法被人发觉。一只单筒望远镜正对着这个营地。
一个穿着一⾝花花绿绿的
彩服一般地⾐服的年轻男子放下了望远镜,露出了一个轻蔑的笑容:“一群不懂兵法的蛮子,居然就这么在山里安营扎寨,也不怕被一把火烧死,那点泉⽔可救不了他们!”
另一个男子从他手里接过望远镜。也看了一下。头摇道:“这一路地主将应该是⾼建林。是死掉地那个⾼丽国王地幼弟。一向是个纨绔人物。哪里会带兵!崩计这次也就是泉盖苏文出派来送死地!看看他带地那些士兵。军纪松散。连武器都不随⾝携带。哼。就是土匪也比他们強上一些!”“还要放火吗?”一个小蚌子娃娃脸地男人嘀咕起来。“你们觉得。要是我们往⽔源里倒上大份量地泻葯。那会怎么样?”
“好主意!”
“赞同!”
“没错。我们要不是这次打赌输了。也不至于被派到这里来腾折那个⽩痴⾼丽王爷!”为首地人有些不満地说道。“这点人。折算成战功才有多少!何况我们还是特种队部地!听说有个刚来地小子就在面对面地场战上⼲掉了⾜有两三百个人。要不是他地那个上司没什么权利给他升职。按照他地战功。都能做偏将了!”
“是啊!”那个小蚌子有些郁闷。“要不是这次这些⾼丽人跑进了山林里面。又没有我们地用武之地了!唉。⾼丽地城墙实在是太不经打了。投石机几下子过去。就能塌掉。庒
用不着我们帮忙。像这样下去。我们都要被那帮小子比下去了!”
“行了。罗嗦什么!赶紧⼲掉那帮⽩痴。回去觉睡!”一个⾼瘦地男子伸手拍死了一只昅
了⾎地大蚊子。有些气恼地说道。
斑建林不得不感慨自己简直就是倒霉地到家了!不过是一顿并不丰盛的晚餐,然后,他就陷⼊了无比尴尬的境界----腹泻不止!
这还不是最倒霉的,最倒霉的是。全军都拉肚子了。于是当几个穿着古怪的花花绿绿⾐服的人出现时,他已经没有办法嘲笑了。当为首的人用一种近乎傲慢嘲讽的语气告知他,他们是唐军地一支,问及他的决定时,他很是无奈或者说是带着点屈辱,甚至还有一点窃喜的选择了投降。
安市的第一场胜利刺
了所有的人。李世民的信心更是爆棚起来!
分兵出击,很好,这边是李世民发出的命令!
李世民一向喜
行险,当然,这与他的
格有关,他总是十分自信,毕竟,无数次的事实证明,他地自信是很有道理地,要知道,自从他开始上场战以来,失败的次数实在是太少了,少到他已经忘记了自己居然失败过!当然,没有什么人劝阻他也有这个原因,几乎所有人都认为他们地皇帝陛下是战无不胜的!尽管长孙无忌进谏了几句所谓“千金之子,不坐垂堂”的话,但是李世民并没有听进去。
斑延寿、⾼惠真率领大军二十五万就在安市与唐军对峙,他们的兵力要比唐军还要多一些。
薛仁贵已经初步接触了军中的⾼层,他自然知道了这件事。
这是一个机会,只要能够抓住!薛仁贵很是有点理想主义,若是他能够在那位爱才的陛下面前露脸,他或者可以为明达讨一个诰命!怀着美好的愿望,他开始计划自己的出场了!当然,若是他知道,那位与他差不多私定了终⾝的明达,实际上是那位陛下的最宠爱的女儿,那么,他无论如何也是不敢胡说八道的!
薛仁贵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无组织无纪律的人,要是在后世,他一⾝很是标奇立异的⽩⾊长袍,早就成了靶子,被弹子打成了蜂窝煤,即便侥幸生存,就他那种行为,也是够得上进军事法庭的。幸运的是,这年头对军人还是宽容的,甚至很容易被人欣赏,前提是你有⾜够的实力,否则就是傻
。
于是,薛仁贵一⾝⽩⾊的战袍,很是潇洒的骑在一匹马上,(如果那匹马是⽩⾊的,几乎就是个完美的⽩马王子了)可惜,只是个守护公主的骑士!
一⾝在场战上显眼无比的⽩⾐就这么进⼊了所有人的视线。
张扬,伴随着无边的杀戮!很少有人能够使用的方天画戟,挥舞着冲⼊二十五万人所在的阵势,将阵势冲的七零八落,混
不堪!
一个个头颅⾼⾼的飞起,一道道⾎泉噴
到半空中,那简直是残酷的艺术!
“那是谁?”李世民用一种欣赏的目光看着正在肆意地发挥着的薛仁贵,问道。
“回陛下的话,那是刘君邛军中的一个校尉,名叫薛仁贵!”长孙无忌同样非常欣赏,他点头道“他最近可是风云人物,曾经一战杀死过八十七个敌人,还杀死了当时的⾼丽主将,将他的头颅挂在自己的方天画戟上,让⾼丽人差点没疯了!要不是刘君邛没有提拔他的权利,以他的本事,现在起码也是个副将了!可惜,年轻人,还是嚣张了一些!”
“哈哈,年轻人嘛,总是喜
出点风头,这没什么!”李世民语气极为奋兴“是个好苗子啊!一个校尉,就敢为大将之事,前途不可限量啊!”“⼊了陛下的眼,自然前途不可限量!”长孙无忌笑道“陛下之前还说,没有给太子殿下留什么可用的将军,看,这不是一个了吗?”
李世民赞赏地点点头,没错,李靖他们都老了,李绩还可以,但是他也撑不了几年!年轻一代毕竟少了一些历练,缺乏一些重要的场战必备的素质,如今,看到那个飞扬的年轻人,他也放心了!
薛仁贵并不知道自己的一点点准备已经取得了大巨的成功,他的心情在肆意的飞扬,他只觉得⾝体里的⾎
在沸腾,眼睛里只剩下了场战,耳边只有喊杀声!他是天生的将军!鲜⾎的味道让他更加奋兴起来,他驾驭着⾝下的马,在⾼丽人混
的阵营中穿揷着,⾼丽人不敢放箭,否则,他们只会伤到自己人,只能被动的拦截着那个可恶的混蛋,真是一个魔鬼,所有人心中都在诅咒着,可惜,老天爷大概在觉睡,或者说⾼丽的人口基数还是少了那么一点,薛仁贵没有半点出问题的迹象,反而越来越勇猛了!
一场原以为最起码也能拖住大唐军队一段时间的战斗就这么在一个人华丽的表演下戏剧
的落幕了,⾼丽大败,灰溜溜的撤走了,紧随的唐军收获了大量的辎重以及不少的俘虏。
有些脫力的薛仁贵收到了来自皇帝陛下的赏赐。
来自大宛的良马二匹,绢四十匹,外加十个奴隶(当然是这些被俘获的外族),并且被提拔为游击将军、云泉府果毅,最重要的是,李世民亲自召见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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