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惹我
以自己的网名写文章需要理由么?不需要么?需要么?不需要么?
看来是废话,不然这篇文章写出来⼲什么。
其实在我刚接触网络时,别惹我就诞生了。这倒不是因为我本人具有较为严重的暴力倾向,纯粹是因为我想将自己的网名起得特别一点,能够让网上MM引起注意。这至之死地而后生的一招也是当时在网上遇到的一些老鸟们传授的,为此我还特意研究过。也许是因为我的“出奇制胜”我的确在网上采到了一些野草,换句话说:我泡到了一些MM。但是野草终究是野草,不会突然变成一棵芳草,她们随风摆动,很快地就会把注意力转到另外的采草人⾝上。这种喜新厌旧我是最怕的,最起码我是个喜新不厌旧的人,所以几次以后,不管是野草还是芳草都引不起我的注意力了。
别惹我勉強也算是个好鸟,不昅烟不喝酒不博赌不嫖娼,乃是今⽇祖国之希望明⽇家国之栋梁,号称是新国中的亿大杰出青年之一,但是上帝在创造人类的时候就规定了人是不可能完美的一条定律,所以在制造这位别惹我同志的时候就给他加上了俗这一层外套。可是在国中传统的礼教下,出现了一系列诸如“好男七分俗”的经典语句。而这些就成了别惹我标榜自己俗的证明。在当今社会,坦言之,俗不是什么好字,至少是个贬义词。而别惹我竟然大胆承认自己是个俗货,也更加证明了别惹我的确很俗,而且俗不可耐。
别惹我和大多数热⾎青年一样,也喜
泡妞。泡妞的理由除了自己寂寞难耐,再或者就是可以満⾜需要,不管是心理上还是⾝理上。这么说未免有点无聇,但别惹我还是要这么写,因为这是真理。往往真理的出现总是要经过一番
烈的⾰命斗争或者流⾎撕杀,然后再浮出⽔面,让人们认识到这就是真理。所以别惹我的这个真理用无聇作为导火索来引起争议也未尝不可。这个争议的结果就是别惹我虽死犹荣,用自己的名誉换来了国中绝大多数青年同志的赞扬,因为道出了他们的心声。正所谓我不⼊地狱,谁⼊地狱,既然背了黑锅,那么送死也是别惹我同志去了吧。
在充分展示了别惹我的大无谓精神后,别惹我反朴归真,继续在网上用他的文字这种极具杀伤力的武器来让MM暗自神伤,滴几滴哀伤的眼泪后,然后泡上她们。在经过别惹我的这种处心积虑的做法后,很可能发生的就是他们在现实中认识,然后约会,相爱,****什么的,总之在别惹我付出了大量感情和大量金钱后,就像很多罗曼蒂克的电影一样,男女主人公最终还是分道扬镳,以悲剧收场。而别惹我则再次成为一个天涯沦落人,感叹自己为什么不是神仙,为什么不能看破红尘,常自冥想,在天与地之间,自己的下一步该迈向哪里。于是别惹我回到网上,继续敲击着键盘,继续等待真爱的来临,久而久之,明⽩了一个人不管有多少爱人,一生中最长的时间还是将和自己生活,伤心又能算什么?这一辈子还是得为自己烦恼。
别惹我绝对不是爱情专家,讲的话在很大一部分上也属于瞎掰,酸味和话梅有雷同之处,不喜
的朋友可以吐一下,排出体內毒素也不失为一件好事。但是别惹我绝对不同于那些当今社会的爱情速食主义者,不崇尚什么夜一情,因为别惹我碰到的伪爱情太多。顽固、抬杠是他的风格;争強、好胜证明他还年轻;寂寞、失败是他对爱情的定义。别惹我很喜
陈小舂,惊叹他的为人和自己竟然如此之像,也欣赏他的歌,诸如“男人与公狗”“女人不该让男人太累”那些歌就好象是在为他而写,小舂至少还有条公狗来安抚他的寂寞,那别惹我呢,是否真要去买一只处于发情期的公猫来一出人猫对唱?
结果在爱情上失败了多次的别惹我同志还是认为如果爱情真的再次来到的话,不要管它是不是真爱,因为原味的爱情最美,还将用心大胆地去爱;如果是玩爱情游戏的话,那么请勿再惹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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