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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闻“南京近10座六朝古墓一夜间被
 早上起来打开电脑,一条盗墓毁墓的新闻強烈震撼了我——

 “记者发现工地沿路散落着大量青砖,前行了大概100米。一处被挖得千疮百孔的山包出现在记者面前。在低洼处的土里暗蔵着大量青砖,这些砖头或完整,或断裂,大部分都隐蔵在泥土里,只有一部分露出青⾊,其中还有几块莲花纹砖,一朵朵莲花雕刻精美,非常完整。在山包旁的一块泥地里,记者又发现了几十块陶罐的碎片,有的还带有装饰品,非常美观。”

 可见被盗被毁的墓葬,价值之⾼勿容质疑;这么⾼价值的文物被野蛮地盗走或损坏,实在让人汗颜让人气愤!

 “在小山包下,记者还发现多处古墓葬。其中一座墓顶被挖掘机削去一块,只残留一部分墓室青砖。从形状上估计,整个墓室大概长有4米,宽2米多。另外一座古墓的下场就更为凄惨,由于挖掘机在山包中间进行“掏空”式挖掘。这座古墓只剩下一部分挂在泥墙上,棺材板和青砖若隐若现。”

 从这几句明眼人都可以看出参加盗墓毁墓的就是施工队,试想十几座墓葬在‮夜一‬之间被盗,事先没有详细的调查没有周密的计划可能吗?没有挖掘机器可能吗?施工队简直就是监守自盗,因为在没有上报文物部门之前他们有义务看管好文化!

 “六朝墓葬为什么频频被毁?一位文博界认为:‘主要原因是开发商对于文物保护没有真正重视起来!文物保护部门在监管和惩罚机制上也存在执行难的问题!’该人士表示,虽然《文物法》规定对‘毁墓’行为处5万—50万的罚款,并追究刑事责任。但综观近些年的‘毁墓’事件,真正受到处罚并追究刑事责任的寥寥无几。而罚款也似乎只是‘雷声轰响,不见雨来’。即使真正遭到罚款,‘也不过就是几万块钱嘛,比得上停工损失吗?’一位开发商的话正是体现了这种心态。”

 制度的不完善和缺失,由此可见一斑!是执法部门没有信心还是没有勇气还是没有智商破获这样的案件?光说不练能杀儆猴吗?我泱泱大国有⾎的人都去哪里了?朱融基走了,就没有后来者吗?那些吃“皇粮”的天天都在⼲吗?实在是不知道不理解不清楚!

 对于这样的知法犯法的人,不光质恶劣而且影响深远,不加以严惩怎么对得起祖宗?怎么能给当今百姓一个代?文物是历史的,不能毁在某一个时代某一个‮府政‬!否则便是历史罪人!

 谨希望立法再完善一些,严厉一些;执法的人力度再大一些,狠一些!

 “另外,由于目前《文物法》规定,一旦工地发现墓葬和遗址,工地要局部或整体停工,并支付部分考古经费。这意味着建设单位在承受停工风险时,还要支付一笔费用。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使得某些毁墓者为追求经济利益,不顾‮家国‬文物铤而走险,对古墓葬‘一毁到底’。”这样的法律在当初制定的时候就没有想到今天的后果吗?简直是太不负责任了!针对经济不发达并且‮民人‬的素质和觉悟明显普遍较低的情况下制定这样的规定,明显不就是着人犯法吗?

 学者张学锋表示:“六朝器物、墓志以及墓砖价值很大,对于六朝史的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希望文物部门能加大对六朝墓葬的保护以及对墓砖等文物的回收。”该学者仅仅用“回收”来表达对今后的期望实在是让人失望,你作为一个学者面对学界如此‮大巨‬损失竟然用默认的态度,确实不应该,作为学者你学问可能够了,但是品却要打个折扣!

 “正在民警和记者进行现场观察时,工地一位负责人出现,并以‮全安‬理由‘请’民警和记者出去谈,态度颇为強硬。‘文物法规定工地发现古墓需要立即停工,并向‮安公‬机关和文物保护单位报案。希望你们配合我们调查!’虽然‮出派‬所民警向负责人陈述了《文物法》,但为了不化矛盾,民警和记者只能跟随工地负责人退出现场。”这个负责人简直是太嚣张了,我估计是他犯法了(如果这事是工地⼲的,他肯定逃不了⼲系,并且很有可能是主谋)心虚,为了掩人耳目才允许人‮警报‬,民警来了之后看了会又以施工为由把人家请出去了。可是民警我们的民警在执法的时候居然被违法分子赶出来,这不是二十一世纪的滑稽剧吗?简直太搞笑了!哎呀妈呀都要笑出泪来了!

 总之看了这个报道气愤致极,刚吃的午饭差点都给吐出来了!  m.mHua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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